地監局建議臨約加設新冠條款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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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地產代理監管局 (地監局)日前公布一份與新冠肺炎有關的條款範本供代理參考,並建議可在臨時買賣協議(臨約)內加設,內容包括一旦買賣一方感染新冠肺炎而須送院,或因相關情況而要被隔離等,可將正式交易延期或經書面通知取消交易,並退回臨時訂金。

地監局強調,有關條款只屬參考,立約各方可更改條款或決定是否採用。並指,如客戶仍決定在臨約中無需加入相關條款的情況下繼續進行有關買賣,則持牌人為保障在發生糾紛時的自身利益,宜向客戶取得書面確認,述明已向持牌人已向客戶作出相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