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3宗一手違規個案被地監局譴責 總罰款接近50萬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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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龍頭代理行中原地產代理上月3宗違規個案,被地產代理監管局譴責及判罰,罰款金額合共48.4萬元,相關個案主要涉及一手新盤銷售事宜。中原已就該3宗紀律研訊提出上訴。

據地產代理監管局資料,其中罰款最多的個案發生於2020年4月至5月份,涉及7項指控,期間地產代理銷售大埔白石角新盤及宣傳個別單位時,有別於賣方所指引的售價,以及在新盤不再可供出售後,未有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把相關物業廣告移去等。該7宗指控全部成立,罰款介乎9,000元至4.7萬元,合共涉及18.4萬元。

宣傳時有別於賣方指引價、未取書面同意

罰款第二多的個案發生於2020年7月,涉及3項指控。地產代理在銷售筲箕灣新盤時,被指發出的物業廣告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而且發出相關一手物業廣告之前,未有取得賣方的書面同意。此外,地產代產宣傳一手物業時,有別於賣方所指引的售價。該三項指控全數成立,中原被罰款4.7萬至6.8萬元,合共17.5萬元。

中原已就紀律研訊結果上訴

至於最後一宗紀律研訊則發生於2020年6月份,涉及2項指控,同樣為地產代理發出相關一手物業廣告之前,未有取得賣方的書面同意,每宗指控罰款6.25萬元,合共12.5萬元。

雖然地監局已就上述事項作出裁決,並已給予譴責及罰款,惟中原已經就紀律研訊結果提出上訴。

龍頭代理行中原地產上月3宗違規個案,被地監局譴責及判罰,罰款金額合共48.4萬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