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之谷】孝子上車兼擔保父母買樓 一個竅門減首期負擔

撰文:子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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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塘低水新盤遭到搶購,二手市場劈價盤湧現,吸引不少人蠢蠢欲動入市。但有些人不止要一伙——短時間內需要購入兩伙,這些準業主就要好好衡量置業先後次序,務求在新按揭政策下,借盡按揭貸款,從而減少首期負擔。

周先生(化名)結婚在即,眼見近日樓價顯著調整,原本是「租租」的他,打算加入「供供」行列,物色到一層同區約900萬元的劈價二手住宅,打算與未婚妻築愛巢。

同一時間,周先生父母近日從內地回流香港,不希望租樓,反而打算利用儲蓄做首期,擬買入一層700萬元二手樓,並申請9成按揭(貸款額630萬元)。但因為他們都已經退休,希望兒子周先生可以幫忙擔保。

擔保高成數按揭亦須為自住

周先生因此不斷計數——假設他先買入該層900萬元自住樓,並獲銀行批出9成按揭,之後再擔保父母的700萬元按揭,由於周先生已經有高成數按揭在身,而按揭保險公司規定高成數按揭須為自住用途,故不會容許周先生為另一個高成數按揭作擔保,所以其父母最高只能向銀行申請7成按揭(貸款額490萬港元)。

加上作為擔保人的周先生已經有一單按揭貸款「上身」(mortgage count),其父母的按揭需要再減一成至6成(貸款額420萬元),變相要付出4成首期(280萬元),才能夠成功上車。

這對父母本身最盡可以付3成首期,未料到現時首期竟超出預算,置業計劃可能落空。

調整置業先後次序可解憂

但其實,周先生及家人只要調整置業的先後次序,就可以解決首期煩惱。假如周先生先擔保父母置業,在按揭新政下,不經按揭保險公司,可向銀行申請最高7成按揭(貸款額490萬元)。

待成交後,再由周先生未婚妻名義置業,而周先生再做擔保人。由於周先生為父母擔保的物業並非自住,所以再擔保未婚妻申請高成數按揭也不會被拒諸門外。

兩者比較,周先生父母的物業首期支出可以回復至3成,首期負擔減70萬元,更容易計到數。

保費可併入按揭中攤還

要留意的是,由於擔保人本身有按揭在身,按揭保費會較貴,以周先生屬意的900萬元物業計算,假設借9成、分30年歸還,保費相差0.6個百分點,即實際保費多48,600元。不過整份保費可以併入按揭貸款分期攤還,對周先生首期資金沒有太大影響。

另一方面,由於周先生為父母的物業作擔保,該物業的每月供款會計入未婚妻的供款與入息比率(Debt to Income Ratio,DTI),上限亦會有所調整,例如供款不得多於月入40%,壓力測試下供款不得高於月入50%,較正常50%及60%嚴謹。幸好,周氏夫婦都是專業人士,壓力測試輕鬆過關。

最後要提醒,超過600萬元住宅如要申請9成按揭,物業需要現樓、或新樓樓花選建期上會,申請人和擔保人亦必須證明自己有固定收入,佣金不會計算在入息之內;另外亦要提供稅單,審批亦會更加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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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非魚為星之谷首席顧問,現於多份報章及網上平台撰文,著作《按揭達人》,涉足地產買賣及按揭、移民顧問範疇。

(資料及相片由客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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