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鐵站打職員 180天內被禁坐火車 新規實施後陝西首例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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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周二)起,內地對乘客在火車違規鬧事等行為實行新的懲罰措施,違規者將被處以180天內禁止乘坐火車。
就在當天,在陝西省一個高鐵站,一名男子因遲到而鬧事,甚至動手打傷職員。根據新規定,該名男子被罰在180天內不准乘坐所有火車。這一案件是新規定實施後陝西省首例。

5月1日,陝西省楊陵南站開往蘭州西站的列車已經停止檢票並關閉閘機後,乘客羅某卻跳過護欄強行進站。(《華商報》微信公眾號)

5月1日下午6點半,陝西省楊陵南站開往蘭州西站的列車已經停止檢票並關閉閘機後,乘客羅某卻跳過護欄強行進站。當時站務人員極力阻攔,羅某不僅辱罵站務人員,還動手打傷站務人員。民警趕到後,羅某依然情緒激動地辱罵民警。羅某被捕後,警方對羅某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同時,5月1號起國家發改委、中央文明辦、鐵路總公司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根據新規定,羅某也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在接下來的180天內,他將被限制乘坐所有火車。這一案件是法律條文實施後陝西省的首例。

杭州高鐵站內,乘客在吸煙。(視覺中國)

根據新規定,火車乘客作出以下行為會被限制坐火車:

列車上吸煙;
嚴重擾亂鐵路運輸秩序,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使用倒賣車票、製販假票;
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
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
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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