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14歲少年劫殺女司機潛逃7年終自首 稱常常夢見被害人難以入睡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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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時年14歲的沈某夥同剛滿18歲的侯某在北京以租車為名,在搭乘何某的汽車時將其殺害,搶得手機及500餘元(人民幣,下同)財物後棄車逃跑。由於現場證據缺失,嫌疑人一直未能受到法律制裁。
去年5月8日,沈某主動投案交代了當年劫殺女司機的事實,並促成侯某歸案。沈某說,這七年來每天晚上都會做噩夢,夢見被害人要求他自首。他難以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決定投案。

犯罪嫌疑人侯某(左)和沈某在法庭上。(網絡圖片)

2010年3月,北京大興發生一起命案。一名「開黑車」的女子何某被勒死在一輛汽車內。根據指紋比對,警方發現車上提取的指紋與侯某的指紋吻合。

2013年8月21日,警方在廣東省東莞市將侯某抓獲。侯某對搶劫殺害何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供述稱還有一個叫「王某」的一同作案。但警方發現,案發時「王某」遠在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臨漳鎮,沒有作案時間。因證據不足,同年9月2日,侯某獲釋,案件也就此中斷。

然而,去年5月8日,沈某來到北京市朝陽區一派出所投案自首。沈某供述,他13歲就來北京打工,2010年14歲認識了侯某,兩人商量去「搞點錢」。

案發當日,他兩人注意到了正在攬客的何某。侯某佯裝乘客,讓何某停車,之後掏出刀讓其交錢,在何某喊叫時,兩人用腰帶勒住對方的脖子,直至何某不再掙扎。之後兩人搶走財物逃走,「沒再聯繫過」。

沈某說,潛逃的7年時間裡,他經常做同一個噩夢,「夢裡一個女人說,你為什麼還不去自首?」巨大的心理壓力最終促使沈某投案自首。

2017年8月12日,侯某在廣東省東莞市再次歸案。

今年4月26日,北京二中院開庭審理侯某、沈某搶劫案。

侯某和沈某受審時均表示認罪和後悔,並對被害人家屬表示道歉。鑒於案發時沈某未成年,公訴方建議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最終,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判處侯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以搶劫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16000元。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