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逾200萬人民幣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當庭認罪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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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7月11日),內地男星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透露,宋喆涉嫌職務侵佔罪一案開庭結束,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據悉,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資料圖片)

據了解,2014年到2016年,宋喆利用擔任王寶強工作室總經理及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修某,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寶強影視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各項業務款共計232.5萬餘元人民幣。

2017年9月26日,宋喆等人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被公安局機關執行逮捕。

王寶強代理律師透露,宋喆當庭認罪,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宋喆始終被認為是王寶強離婚案的涉事人,與馬蓉有染。 

根據內地《刑法》規定,職務侵佔,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8年6月22日,馬蓉在接受採訪時否認出軌宋喆,堅稱與宋喆只是同事關係。至於網上流傳的照片,馬蓉稱是合成的。 期間,馬蓉還指控王寶強經常家暴,還出軌一劉姓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