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八旬老婦因上訪被指「尋釁滋事」入獄 連續骨折保外就醫被拒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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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位85歲的老人,因常年上訪,被指「尋釁滋事」而被判刑。自2017年開始,其腰椎連續骨折。親屬申請保外就醫,卻遭到監獄拒絕。

85歲的河北婦女李淑賢。(網絡圖片)

河北承德灤平縣農婦李淑賢1934年出生,她曾舉報他人非法毀壞其承包林地,後來因認為處理不公多次上訪,最終,她在2016年11月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現在河北女子監獄服刑。

兩個女兒被判有罪入獄

和李淑賢一起以尋釁滋事罪獲刑的,還有她的三女兒關桂香,刑期為三年六個月。此前兩年,四女兒關桂俠也因同一罪名獲刑三年。

從去年開始,李淑賢腰椎連續骨折。親屬為其申請保外就醫,被監獄拒絕。 對此,河北省監獄管理局通報稱,李淑賢經診斷為自發性腰椎壓縮性骨折、腰椎退變、左髖關節退行性病變,遵醫囑服藥治療、臥床靜養。其實際狀況未達到嚴重疾病範圍,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規定,不具備保外就醫條件。

通報還提到,保外就醫屬於暫予監外執行的一種情形,有嚴格的法定條件和程序。辦理保外就醫,除了病情必須符合法定範圍,還需要經過保證人資格審查,監獄內部逐級評議、評審、公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省監獄管理局審核決定等環節。

此事在網上曝光後,引起廣泛關注,不少網友都對李淑賢非常同情,並認為監獄方面不通情理。

有律師指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和《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相關規定,年老多病、生活難以自理、沒有社會危害性的服刑人員,可以申請保外就醫。從目前報道來看,李淑賢是符合申請條件的,監獄方面考慮實際情況,可以適當放寬標準,進行更為人道的處理。

嚴格執法不應「殃及池魚」

事實上,多年前因為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漏洞過大,執行標準不明,一度成為「合法越獄」的管道。因此,2014年之後,國家收緊了保外就醫適用範圍。但是,即使在收緊監外執行的司法檔中,也體現了對於老年在押人員適當的人道關懷。

應當看到,真正利用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逃脫法律制裁的,和那些確實有保外就醫需要的人群並不一致。打擊違法犯罪當然必要,但若是搞「一刀切」,讓普通案件犯人或是「被維穩」的民眾來承擔嚴格執行的後果、讓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婦因其他犯罪分子逃脫法網而受額外懲罰,在情理和德法上都很難讓人接受。

央視網14日亦發表評論稱,監獄應設身處地,給予當事人更多的關懷,做出更有利於法治公平和社會正義的回應,該評論文章還稱,法律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萬勿成為社會維穩的工具,那將是對法治權威的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