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司機劫殺孕婦拋屍被判死緩 死者家屬獲賠38萬後請求輕判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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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中,貴州貴陽市一名「黑的」(白牌車)司機劫殺孕婦,並拋屍高架橋下。該案昨日(14日)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兇手因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事件引起內地網民熱議,但討論焦點卻是死者家屬獲得38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後,竟請求法院對兇手酌情從輕處罰。

白牌車司機在高架橋上拋屍。(貴陽晚報)

事件發生於2017年6月30日晚,死者王女士登上兇手李男的白牌車上,打算到市內的一個小區。李男卻把車開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向王女士提出要「借錢」。見對方準備報警,李男就把她的手機搶走。

隨後,李男雙手掐住王女士的脖子威脅對方付錢,要求王女士將銀行戶口的現金全部轉到微信錢包,並強迫她說出手機密碼和微信支付密碼。得逞後,李男駕駛車輛走到另一僻靜處,說出一句「我走到這步已經是沒有辦法了,我只有把你弄死」,就把王女士掐死,再將屍體從當地一座高架橋拋下。

涉事白牌車司機。(貴陽晚報)

死者家屬對兇手給予書面諒解

李男事後被警方拘捕。昨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因被告家屬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死者家屬38萬元,後者對李男給予書面諒解,請求司法機關對李男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認為,李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應依法對其數罪併罰。鑑於李男家屬對被死者家屬給予賠償並得到諒解,可對李男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據此,法院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李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事件引起內地網民熱議,但討論焦點卻非兇手殺人拋屍,而是死者家屬居然請求法院輕判:

愛錢愛瘋了,兩條人命38萬就諒解?
這家屬也夠勁了,為了錢還替他求情。
都被判死刑了還諒解他,這家屬是見錢眼開啊!還有沒有人性?
怎麼把姑娘嫁到這家的。
被害人家屬也是絕了。

(貴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