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死一隻雞勒索180萬 廣東陸豐村霸判監12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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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陸豐市一名村霸橫行鄉里,不僅私藏軍火,又曾以路過車輛碾壓死一隻雞爲由,向車主勒索180萬元人民幣;當地水政支隊到他的居住地執法時,又使用煙花炮攻擊執法隊員。
昨日(8月20日),廣東省陸豐市法院對這名村霸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妨害公務、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廣東省陸豐市一名村霸橫行鄉里,涉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中國新聞網)

據報道,2015年至2017年間,涉案的陳金朝在陸豐市湖東鎮下埔村內橫行鄉里,多次作案並致人受傷。2015年9月,陳金朝夥同他人,持自製斧頭打砸一輛經過村口的計程車,毆打車內乘客。之後,陳金朝以路過車輛碾壓死一隻雞爲由,向車主勒索180萬元,又持仿六四式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車主。

在2017年7月,陳某帶領湖東鎮政府國土所的工作人員到村裏確認被陳金朝霸佔、破壞的耕地時,陳金朝手持花鋤將陳某等2人毆打致傷;在2017年8月,陸豐市水政支隊到陳金朝居住地制止其抽沙破壞行爲時,陳金朝使用煙花炮攻擊執法隊員,迫使對方撤離,並毀壞附近監控設備。

2017年11月,公安對陳金朝進行執法行動時,陳金朝手持獵槍與民警對峙,並無視民警對其鳴槍示警和勸降而逃跑拒捕。在拘捕過程中,民警開槍將其擊傷並捉拿歸案。事後,公安機關在其住處查獲槍支、手雷、子彈若干。在此之前,公安先後多次在陳金朝住所繳獲仿六四式手槍、獵槍、手雷、子彈等違禁品。

法院審理認爲,陳金朝作爲一名典型村霸,嚴重危害了人民群衆的人身財産安全和當地社會生活秩序,應予以嚴懲,故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