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員工遲10分鐘回覆老闆微信當即被炒 網友質疑歧視孕期婦女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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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通訊軟件近年大行其道,卻令打工仔變成「24小時on call」,連放工後也要定時留時訊息,不然可能會受老闆責備。
在浙江寧波,就有一名身懷六甲的飲品店女店長,因在晚上錯過公司負責人的微信信息,竟在信息傳送10分鐘後,被對方以「未及時匯報工作」為由立即解僱,並拒付上一個月的薪金。

寧波市總工會表示,王小姐於今年6月懷孕,公司隨意捏造「未及時匯報工作」的理由,辭退處於孕期的王小姐。(視覺中國/示意圖)

女事主王小姐表示,自己從去年7月起任職於寧波某飲品店,擔任店長一職,但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自己一直恪盡職守,公司對她的表現也還滿意。

時至今年7月初的某一天,公司負責人於晚上10時23分在工作微信群發信息,要求10分鐘內上報當月營業額,否則就會辭退。由於當時已經較晚,不屬於上班時間,王小姐已入睡未及時回覆。於是,這位負責人在10分鐘後以微信通知王小姐,「你已被辭退了」。

第二天一早,王小姐上班時,公司告知她已因「未及時匯報工作」被辭退,又拒絕向王小姐支付上月的工資。

工會介入 事主終獲1.8萬元賠償

公司的做法引起王小姐不滿,遂於7月底到寧波市總工會服務中心求助。中心得知後,為她聘請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在律師的協助下,王小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不久後公司主動聯繫律師與王小姐進行調解,最終向王小姐支付1.8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寧波市總工會表示,涉事公司有兩項違法事項,一是王小姐已經在該公司工作滿一年時間,卻沒有與她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二是王小姐於今年6月懷孕,公司隨意捏造「未及時匯報工作」的理由,辭退處於孕期的王小姐。而事實上,王小姐僅僅因為在非工作時間未及時匯報業績就被辭退,也顯然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公司解僱員工的規定。

網民熱議:

估計是不想發產假的工資,才這麼幹。
一萬八太少了 ,應該是18萬。
證據保存,互聯網曝光是多麼重要。
看看看看,這麼明顯的歧視孕期婦女,法院介入都才1.8萬,還鼓勵生育。
公司是不是到晚上十點多還在付加班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