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4歲男童餵兔遭咬  家長索賠:動物園未提醒「兔子會咬人」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俗話說,兔子急了也會咬人。近日,廣西南寧一名4歲男童在動物園餵養兔子時,就不幸被兔子咬傷。男童家長事後向動物園索賠,認為動物園未告知兔子也會咬人,但雙方至今未達成一致意見。

廣西南寧4歲男童在動物園餵兔子時被咬傷。(南國早報)

事發於8月8日,林先生帶4歲的兒子去南寧動物園遊玩,孩子在一處餵養點餵食兔子,林先生在一旁拍片。未料幾隻兔子為爭奪食物,突然躍起將男童手指咬出血。林先生馬上用紙巾幫兒子止血,翌日去防疫站花費380元接種疫苗。

林先生表示,他事後致電動物園,動物園的楊醫生讓他與男童攜帶施打疫苗的發票和證明正本前往。林先生到動物園後按要求填表、簽字等,楊醫生則稱會儘量幫他爭取600至800元的賠償,並要林先生過段時間再致電查詢。林先生當即表示同意。

近期,林先生再度打電話詢問賠償進展,園方卻告知只能賠償280元。林先生很不滿意,認為園方耽誤了不少時間,「280元連疫苗費都不夠」。雖然園方有在餵養點張貼「飼餵體驗安全須知」,但林先生認為,餵養前並無工作人員提醒他兔子會咬人,所以動物園的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理應承擔責任。

涉事動物園公告的「飼餵體驗安全須知」。(南國早報)

園方:家長需看管好孩子

南寧動物園醫務室的楊醫生否認他曾向林先生作出賠償600至800元的承諾。他解釋道,園方不會隨意對遊客承諾賠償金額,因為園方任何支出均需證明材料,並上報預算等。

動物園動物管理科人員蔣先生則表示,由於客流量較大,動物園在管理上確實容易存在疏忽的問題,但要做到「一對一」的提醒也不太可能,家長也需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才能更好地避免意外發生。

有律師表示,法律規定若動物對人造成傷害,動物的所有權人或管理者具有賠償責任。事件中的管理者提供兔子讓孩童餵養,就應做好相應安全措施,比如派員在旁看管,並提示家長看管好小孩,不讓小孩子把手伸進去;另外,由於園方已張貼「安全須知」,家長作為監護人應意識到孩子餵養動物的風險,並負擔一定責任。

(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