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鳳】安徽看守所長收賄助「立功」:安排疑犯「救人」博減刑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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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有看守所所長為協助兩名疑犯「立功」博取法院輕判,竟聯同警員及疑犯自編自導自演「救人」戲碼,讓二人得以「勇救」另一名企圖「上吊」的疑犯。
涉事看守所所長唐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法院同時啟動再審程序,認定疑犯丁某及焦某不構成立功,重新作出刑事判決。

事發2012年底,看守所醫生主動接觸唐某,稱丁某是他的表哥,希望能在看守所立功從而獲得輕判。其後,警員陶某亦找上唐某,稱焦某是同學,加上焦某律師是唐某的遠房親戚,答應事成後給予2萬元(人民幣.下同)報酬。至此,唐某決定讓與丁某、焦某同監室的趙某假裝自殺,再讓前者「救人」,趙某事後被答應可獲2萬元及幫忙聘請律師。

及至12月13日中午,趙某趁就其他人午睡之際假裝上吊自殺,丁某及焦某則及時發現及阻止。經唐某安排,立功建議書隨即被送到法院及獲准採納,丁某獲減輕處罰,焦某亦獲從輕處罰。值得一提是,自殺的戲碼手法十分粗糙,趙某被「救起」時,被發現頸項上連一條勒痕都沒有。

唐某安排另一名疑犯假裝上吊自殺,再讓丁某及焦某「英勇救人」。(視覺中國)

假自殺疑犯沒有應得報酬,最終揭發事件

焦某在事後委托姊夫送給管教員姜某4條香煙,丁某亦委托看守所醫生送給姜某禮物。此外,丁、焦的家屬更宴請唐某等人,並給予4萬元報酬。看守所醫生、姜某及擔任當中間人的陶某等人同樣獲得數千元的報酬。

但由於趙某未有獲兌現承諾得到報酬及幫請律師,令其因搶劫及盜竊罪被法院重判13年,遂撰寫上訴狀威脅揭發事件。唐某得悉後,故意將趙某的上訴狀扣起,同時向法院出具不作上訴證明。趙某被剝奪上訴權,上訴期滿後更立即被轉送至宿州監獄服刑。趙某在服刑期間鬱鬱寡歡,出現自殺傾向。獄警見狀上前開解趙某,最終揭發事件。

安徽滁州中院日前經審理後認為,唐某身為看守所所長,不但扣押上訴狀並將趙某直接投送監獄服刑,剝奪其上訴權,構成濫用職權罪,更為犯罪分子辦理虛假立功證明以逃避法律處罰,至今一共收賄約15萬元,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及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4個月。

(看法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