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戳破避孕套故意傳愛滋 官媒:不能一怒了之 刑罰最高可判死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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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報道,有內地網民爆料,一名男子在查出感染HIV後決心「報復」,在短短1年就相繼與40名女子發生性關係,還故意戳破避孕套以散播愛滋病毒。他表示自己病情已發展至中期,「治不好的」,所以想要讓病毒「一傳十十傳百」,「想想都覺得滿足」。
中共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引述內地法律專家意見,指故意傳播愛滋病或觸犯「傳播性病罪」、「故意傷害罪」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死刑;官方《央視》亦評論道,這類人渣的行為踐踏社會底線,「不能一怒了之」。

內地惡男與友人分享他向40名女子散播愛滋的經歷。(微信)

針對早前報道指,有男子感染HIV後故意傳播病毒「報復」,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指出,依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者感染愛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的,將成故意傷害罪(重傷)。

中國醫院協會醫療法制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鄭雪倩亦道,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個人違犯法律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艾滋病防治條例》(按:愛滋病)亦規定,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故意傳播愛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鄭雪倩指出,從刑事的層面來講,相關罪行若以「傳播性病罪」論處,可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故意傷害罪」,視程度可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則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讓人渣付出該付的代價」

《央視網》則刊文評論道,涉事男子「肆無忌憚的瘋狂」和「踐踏社會底線」,有良知的人們「不能一怒了之」。

文章稱,這種人將自己的不幸惡意嫁禍給他人和社會,這種報復他人和社會的變態心理,竟然兌現為明目張膽的公開炫耀行為,顯然已經踐踏人類良知和法律尊嚴。「一個人的魔鬼行為已經足夠點燃良知未泯的民憤。」對於這種禽獸不如的行徑,僅靠道德譴責或社會公憤已經沒有實際效用。當下最重要的,是執法部門要立即清查。而對於交流「愛滋報復社會」的微信群組,平台應保持高度的警覺,不能任這種獸行堂而皇之在網絡上招搖。

文章又批評,涉事男子的惡行引發眾怒, 當亮出「法律的利劍」予以嚴懲。「我們提醒相關部門應以最快的速度執法,以最嚴厲的手段懲罰,讓人渣付出該付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