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暴31載 湖南女忍無可忍砍死丈夫被判囚8年 女兒對她表諒解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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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4日凌晨,52歲的湖南女子劉蓉(化名)拿起刀砍下了丈夫劉強(化名)的雙足,最終她的丈夫失血過多死亡。日前,劉蓉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湖南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雖然殺害了丈夫,但出人意料的是,她的女兒卻對其行為表示諒解。原來,劉蓉常年遭到丈夫毆打辱罵,而近年丈夫出軌後更是變本加厲,動輒因為小事毆打她。

劉蓉和丈夫結婚31年來,一直遭到毆打。(示意圖/網絡圖片)

2017年9月11日19時許,劉強藉口劉蓉跳廣場舞對其實施追打,劉蓉為躲避丈夫毆打向公安機關報警,雖經民警調解,劉強仍在家中毆打劉蓉。9月13日18時許,劉強回到家中,又以劉蓉跳廣場舞為由,將其打罵後外出。

次日凌晨3時許,劉強回家後再次辱駡、毆打熟睡中的劉蓉,並將其踹下床。劉蓉無奈,只得進入另一房間休息。但劉強仍不依不饒,繼續打罵劉蓉,後被小女兒劉芳(化名)勸開。

劉蓉見丈夫常年對自己實施家暴,認為唯有將他的腳砍掉,才能避免自己再次被毆打。凌晨4時許,劉蓉拿了一把砍刀,趁丈夫熟睡之機,持刀猛砍其足部,致使劉強雙腳離斷,期間她還持刀趕走了前來勸架的女兒。

最終,劉強因動脈血管斷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劉蓉說,她沒想砍死劉強,只想給他一點教訓和懲罰。但期間的一段爭吵讓劉蓉徹底失去了理智。「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對我,我跟他生了兩個女兒。劉強說他不要我了,鳳某會跟他生個兒子,還說我打都打不走。」劉蓉說。

鳳某是劉強的情人。劉蓉說,「以前想過離婚,但他要我淨身出戶,一分錢都不分給我,為了女兒應得的財產,我也只能忍著,一直僵著不肯離婚。」

劉強弟弟稱,哥哥劉強和嫂子劉蓉從1986年結婚開始關係就不好,「哥哥常年打嫂子,我都看到過多次」。

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法院。(網絡圖片)

網民評論:

「(家暴)已經超出忍受範圍了,心理傷害太嚴重了。要是那個男人知道自己會是這樣的結果,他還會這樣家暴嗎?」
「家暴不是什麼人品道德問題,是犯罪,長期的肉體和精神的折磨,虐待。」
「不要欺人太甚,兔子急了也咬人。」
「家暴不是小事更不是家事,很多人報警的結果是更加變本加厲的挨打受虐……政府不下大力度去管只能是這個結局。」

案發前,劉強在漢壽縣龍陽鎮護城社區工作,劉蓉在漢壽縣金灣超市上班。

小女兒劉芳稱,母親因為被父親家暴,以前曾去縣裡的婦聯告狀,「但我爸認為我媽敗壞他的名聲」。

日前,劉蓉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常德市漢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