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漢偷乳豬被捕後拒不承認 警察比對豬的DNA確認犯案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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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會利用DNA檢測技術協助查案,但原來還能應用在偷豬案件上?近月,江西新余市警方就利用該技術,成功控告一名拒不承認偷豬的賊人。

經DNA鑑定,洪某豬場的乳豬與受害者豬場的公豬母豬有親屬關係。(網上圖片)

2017年7月份,新余警方接到了轄區20餘宗家中乳豬被盜的報案,涉案金額合共十餘萬元(人民幣,下同)。通過走訪調查,民警在監控錄像中發現男子洪某最有嫌疑。

雖然種種跡象顯示,洪某很可能就是案中犯人,不過缺乏相應的證據,加上他堅決否認犯罪,讓案件陷入瓶頸。無奈之下,民警決定嘗試「滴血驗親」的辦法。

警方採集洪某豬場乳豬血樣以及受害者豬場的公豬母豬血樣,一同送往公安部鑑定,鑑定結論是這些豬的基因存在遺傳關係。也就是說,洪某豬場的乳豬,生自被偷豬場的豬隻,很可能是偷竊所得。檢方亦根據鑑定結果,向法院提出公訴。

今年5月,分宜縣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判決洪某為盜竊罪,有期徒刑5年4個月以及罰金5萬元,並退還贓款的處罰。事後,洪某向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今年12月,經裁決,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洪某上訴請求,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