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環保新規:垃圾不分類將被拒收 屢勸不改會遭城管處罰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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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長應勇於今年1月將提出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全程分類。
上海有關部門近日發布規定,明確提到未分類之垃圾將被拒收,屢勸不改者會移送城管處罰。

上海市通知收集垃圾的部門可拒收未分類之垃圾。(VCG)

日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對不符合分類質量標准生活垃圾拒絕收運的操作規程(試行)》,通知收集垃圾的單位可拒收不符合分類質量標準的生活垃圾。

規程中明確提到,市民在生活垃圾交付點交付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乾垃圾等不同類別垃圾中明顯混有其它類別生活垃圾,或混有建築垃圾、工業垃圾、醫療垃圾,該類別分類垃圾即不符合分類標準,收集垃圾的有關人員應當告知該市民並要求對方改正,改正期限最長不超過7天,期間收集單位不會收運其垃圾。而屢勸不改者,將移送城管執法部門處罰,並將拒絕履行分類投放管理責任的物業服務企業信息提交市房屋管理部門,納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體系。

上海當局今被提出垃圾按「四分法」進行分類:「可回收物」即指廢紙張、廢塑膠、廢玻璃製品、廢金屬等;「有害垃圾」即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等;「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等;「乾垃圾」,即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