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嘔凸】行賄大學校長127萬元再勒索逾千萬 四川商人被判刑16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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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公布一份刑事判決書,披露一宗情節奇特的行賄及勒索案,44歲的陝西商人鄧偉朝向同一對象行賄及勒索,最終犯行賄罪、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鄧偉朝的行賄及索賄對象是四川師範大學前校長及黨委書記周介銘,二人的交集始於2007年左右。時任四川師範大學校長的周介銘經人介紹後認識鄧偉朝,及後雙方有利益交往,有不正當的金錢關係,鄧偉朝多次向周介銘行賄,總計127萬元。

鄧偉朝的行賄及索賄對象是四川師範大學前校長及黨委書記周介銘。(資料圖片)

法院查明的行賄事實共有4項,其中2項涉及為他人子女讀書、升學提供幫助。例如時任陜西漢中略陽縣縣長唐勇,其兒子當年高考成績不理想。鄧偉朝得知後就宴請周介銘,席間先送10萬元,事成後再送2萬元。為讓唐勇兒子報考研究生時繼續獲得幫助,鄧偉朝其後再送周介銘5萬元。

及至2015年,鄧偉朝的生意出現問題,欠下巨額外債。鄧偉朝想到曾向周介銘行賄,遂決定為向其索錢,被拒絕後就以舉報受賄來敲詐勒索。2017年3月至9月,鄧偉朝敲詐周介銘共計1761.5萬元。

法院查明鄧偉朝的行賄事實共有4項,其中2項涉及為他人子女讀書、升學提供幫助,均是與四川師範大學有關。(資料圖片)

法院認為,鄧偉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127萬元,情節嚴重。同時,鄧偉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1761.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法院更指出,鄧偉朝以向相關部門檢舉、舉報等為由,迫使周介銘支付上千萬元,其所謂的舉報,並非真正要揭發犯罪,伸張正義,而是想敲詐更多錢財,故不能認定為立功。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