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成 重慶民營企業家李懷慶被重判20年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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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第一中級法院周五(20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共4項罪名,一審重判當地民營企業家李懷慶20年有期徒刑。
報道稱,李懷慶長期關注和資助弱勢社群以及救助塵肺病患者,最初被捕原因是在微信上轉發批評政權的文章,以及提及「暴力革命」的錄音。

據了解,重慶市警方在2018年1月31日,以涉黑的罪名帶走李懷慶,同年2月更將其名下公司、妻子包艷以及與此案完全無關胞姐的資產,總值逾億元人民幣,以「打黑」名義全部凍結。

李懷慶與妻子包艷的合照。(微博)

及至2018年4月,重慶市檢察院更改李懷慶罪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其在2017年10月到2018年1月期間,7次在微信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包括轉發「紅四方面軍在四川殺人百萬」文章,以及曾轉發含有「道義抗爭」、「暴力革命」 等字眼的錄音。

報道引述李懷慶的委託律師及家屬指,李懷慶被關押長達近兩年,過程中從未收到過任何有關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拘捕通知書或文件說明。包艷事後亦稱對判決感到憤怒,強調丈夫與員工都是無辜,會提出上訴。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