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詩人自稱「李白再世」於巴士站賣廣告 市民批太過招搖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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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個巴士站近日出現了一則特別的廣告,一名為張天佑的人在廣告上自稱「李白再世」,並附上個人介紹以及個人出版的詩集,令不少市民覺得其「狂妄」,太過招搖過市。有北京律師認為,該廣告已經涉嫌違反《廣告法》。

據《北京晚報》報道,北沙灘東、長虹橋北、東土城路南口等多個巴士站點周二(13日)皆出現了上述廣告,從中可見拿着搖扇的張天佑、寫有個人姓名的宣傳照以及宣傳其個人詩歌觀點的介紹。同時,廣告亦有其出版的詩集,詩集封面上赫然寫有「李白再世」。巧合的是,廣告刊登的地點正正是中國文聯大樓、中國作家協會附近,有市民表示,若這屬張天佑個人有特為之,那就實在太過招搖。

「李白再世」廣告引發爭議。(北京晚報)

網上資料顯示,張天佑自大學時期起作詩,他主張詩詞打破格律,而「李白再世」即標榜在其詩集《登雲路》的封面。另外,有網民找到張於2014年在北京大學門外拍攝的照片,顯示那時他已打著「李白再世」在北大門前賣書。另外張天佑在短片賬號上展示了數百首詩作,有網民讚賞其執着,但亦有人批評指所謂的「李白再世」連平仄都未嚴格遵守,語言亦難與唐詩媲美。

根據《廣告法》,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艷軍律師認為,該廣告已經涉嫌違反該法,有關內容描述過於誇大,很多純屬個人主觀論斷,缺少科學性、嚴謹性,易對社會特別是青少年產生不良引導,亦有悖社會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