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再起戰幔 黃之鋒擬戰區選? 黃:一直是南區社區幹事

撰文:蔣鈞樂 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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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補選落幕,明年區議會選舉的戰線隨即展開,近日就有海怡半島居民收到黃之鋒傳來短訊,原來他夥拍新科立會議員區諾軒合辦「復活節親子拍攝」,黃之鋒又在該短訊中表示,未來會「繼續紮根海怡半島投入社區工作」,引來或出戰明年區選的揣測。
黃之鋒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自己一直都是南區社區幹事,作為海怡半島的居民,在該區舉辦活動屬正常。被問到有否考慮出戰區選,並落戶海怡選區,黃則指明年區選的事,現時眾志未有定案。
外界關注,倘黃之鋒再戰區選,身為眾志創始人兼秘書長的他,會否面臨被選舉主任DQ?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及當選為民選議員的資格的情況,以及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載列於《區議會條例》第20、第21及第34條,而選舉主任會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依照法例要求及相關程序處理所有提名。

近日社交網站流傳一則由海怡半島居民收到的短訊,內文指是由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發出,指他夥拍新科立會議員區諾軒合辦「復活節親子拍攝」,照片中有3個人,包括區諾軒、黃之鋒、羅煒然。短訊中的黃之鋒又提到,未來會「繼續紮根海怡半島投入社區工作」。

《香港01》向黃之鋒求證時,黃表示自己是海怡半島居民,一直是南區社區幹事,在該區舉辦活動很正常;更笑言自己是新民黨海怡西區議員陳家珮的選民。被問到會否出戰明年區選時,黃則坦言,現時是2018年,論及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未免太早,眾志未有定案。

事實上,倘黃之鋒要出戰明年區議會選舉,亦面臨多重關卡。首先,黃之鋒在衝公民廣場案終極上訴中維持原判,避過因判監三個月以上,5年不得參加任何公共選舉的關卡,但他仍有一宗佔旺藐視法庭案上訴有待裁決,即仍有被監禁的可能。

黃之鋒的地區活動宣傳圖片上,除了區諾軒,亦出現「第三人」羅煒然的身影。(讀者提供)

再者,倘黃之鋒上訴得直,亦可能面臨新一輪的DQ風暴。香港眾志常委周庭今年初報名參選港島補選,但被選舉主任DQ,裁定其她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而喪失參選資格,只因香港眾志政綱中主張「民主自決」,被認為是將「港獨」當作選項。由此推論,身為香港眾志創始人兼秘書長的黃之峰,亦有可能面臨被DQ。

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香港01》查詢時指,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及當選為民選議員的資格的情況,以及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載列於《區議會條例》第20、第21及第34條。同時,當局又指,選舉主任會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依照法例要求及相關程序處理所有提名。

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提名表格載有或附有一項示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
《區議會條例》34條(b)

值得留意的是,為防被DQ,眾志又會否有「Plan B」人選,以作黃之鋒的後備?據了解,眾志內部曾就此作商討,但未有定案。

而黃之鋒的地區活動宣傳照片上,除了區諾軒,黃之鋒外,還有羅煒然。據知,羅煒然並非眾志成員,現時在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出任法律行政人員。

翻查資料,羅早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時,已為羅冠聰駕駛開蓬跑車助選,今年立法會補選,他亦有為區諾軒助選。未知羅是否就是眾志的「Plan B」人選?

16年羅冠聰參加立法會選舉時,羅煒然開跑車為羅冠聰助選。(羅冠聰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