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避過追薪 仍需歸還預支款項  劉小麗姚松炎需償31萬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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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日(18日)決定,放棄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薪金和津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交代具體細節及理據,指行管會是在考慮到訴訟勝算等因素下,一致決定不向DQ4追薪,不過會向4人提出4個條件,包括要求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等,4人仍需償還19萬至31萬款項。
據了解,在有關條件下,梁國雄需償還19萬,為4人中最少,而劉小麗及姚松炎則需償還31萬,羅冠聰則需償還20萬元。

梁君彥於2013年,曾表態反對收回粉嶺高球場。(資料圖片)

梁君彥表示,行管會察悉法律意見,認為有法律依據向四人提出申索,同時了解他們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和繼續採取法律行動可能招致的法律費用,而費用初步涉及大概8位數,行管會要審慎運用公帑,如使用更多公帑追回款項,未必符合審慎理財運用公帑的原則。

梁君彥又指,將向DQ4人提出4個條件,包括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扣取14日之前發放的工作開支;議員需在指定日前歸還資本項目,例如電腦及手機;另外議員必須歸還2017年7月14日後的已支款項。每名議員需償還19至31萬。他指款項包括手機電腦的價錢。

若四人履行所有條件,意味行管會與他們達成全面和最終的安排,上述安排是在不損害行管會權利下作出;若議員不履行條件,秘書處會考慮追討全數300多萬的欠薪。他指沒有行管會委員反對有關意見。

據了解,在行管會的相關條件下,梁國雄需償還19萬,為4人中最少,而劉小麗及姚松炎則需償還31萬,羅冠聰則需償還20萬元。

立法會行管會放棄追討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和梁國雄(左起)的議員薪津。(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另外,他指出,在立法會大樓示威區內,4月7日晚上有議員在指定示威區集會時,不理會秘書處勸籲,在示威區內搭建超過準許尺寸的舞台,行管會已向該名議員發警告信。
4月7日,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晚上舉行集會,聲援早前在台灣提及港獨言論的戴耀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