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指滋擾商戶 劉曉波銅像被移走

撰文:劉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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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3日是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死忌,支聯會和社民連在時代廣場擺放劉曉波銅像,悼念劉曉波,惟時代廣場方面以滋擾商戶為由下「逐像令」,兩團體今日被迫移走銅像。社民連梁國雄批評,時代廣場方面是「恃財仗勢」。

支聯會和社民連6月13日開始於銅鑼灣時代廣場擺放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銅像,但遭到時代廣場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們上周六(16日)下午6時前移走銅像。(林若勤攝)

支聯會和社民連6月13日開始於銅鑼灣時代廣場擺放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銅像,但遭到時代廣場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們上周六(16日)下午6時前移走銅像,否則將申請臨時禁制令。今日,支聯會和社民連今日將銅像移走。

社民連梁國雄表示,時代廣場方面以滋擾商戶為由,要求他們移除銅像,但是,時代廣場另一位置的「寵物小精靈」展覽卻不被干預。他們徵詢身為律師的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意見後,料申請臨時禁制令費用需耗10多萬元,超出他們所能負擔,他們亦希望尊重劉曉波「我沒有敵人」的遺願,不想起衝突,因此決定移走銅像。梁國雄形容,時代廣場方面是「恃財仗勢」。

移除銅像前,眾人先默哀三分鐘,及後高呼「立即釋放劉霞」、「劉曉波無罪」、「時代廣場屬於香港人」等口號。

銅像其後被搬至百德新街及記利佐治街交界的行人專用區。(林若勤攝)

梁國雄認為,時代廣場的露天廣場是公眾地方,只是由時代廣場管理,他們會向地政總署反映事件。

銅像其後被搬至百德新街及記利佐治街交界的行人專用區,支聯會表示希望擺放至下月13日,即劉曉波死忌當天,然後搬到紀念劉曉波死忌的金鐘集會現場。《香港01》已就事件向地政總署及時代廣場查詢,地政總署回覆指時代廣場的露天廣場是私人土地,如有問題需詢問時代廣場。時代廣場方面則未有回覆。

時代廣場發聲明表示,露天廣場位置地段屬於私人擁有物業,有別於一般公眾公共空間。根據有關撥出私有地方供公眾使用的契約("契約"),露天廣場只開放予公眾作行人通道及靜態康樂用途,上述用途並須符合契約所訂明的限制。曾健成及其同行人士的使用及行為並不符合契約所准許的用途,亦違反有關限制條件。

聲明指,作為業權持有人及負責日常管理,時代廣場有責任確保露天廣場的使用為契約所准許的用途,並符合訂明的限制條件。在露天廣場被佔用期間,時代廣場方面曾多次勸喻,並先後於6月7日及8日向曾健成及其同行人士發信,要求他們停止佔用露天廣場作非准許的用途,但情況仍然繼續。

時代廣場後於6月15日透過代表律師,向曾健成的代表律師發信,要求有關人士於6月16日下午6時前停止佔用露天廣場作非准許的用途,否則將採取一切所需的法律行動。聲明表示,有鑑於曾健成及其同行人士應時代廣場要求已於今天下午 3時30分離開並帶走所有物品,時代廣場已終止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