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香港能同時掌握大陸法和普通法 可處理兩種法制爭端仲裁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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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北京出席論壇時稱,以「一帶一路」角度探討法律合作,顯示法治比經濟發展更重要。鄭若驊又指,內地實行大陸法,香港則實行普通法,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可掌握和處理兩種法制;又指在CEPA下,香港已有處理兩種不同法制下出現爭端的仲裁經驗。

鄭若驊又指,內地實行的是大陸法,而香港則實行普通法,於一國兩制下,香港能同時掌握和處理兩種法制。(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北京出席「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論壇上她提到以一帶一路角度探討法律合作,可看出法治比起經濟發展更重要,沒有好的法治,就不能有好的經濟發展。

鄭若驊又指,內地實行的是大陸法,而香港則實行普通法,於一國兩制下,香港能同時掌握和處理兩種法制。在CEPA下,香港已經具有處理兩種不同法制下而出現爭端的仲裁經驗。

她認為,處理國際爭端的仲裁中心須具公平、不偏不倚及公信力等條件,此外亦也需全自由及開放的市場,才能處理企業之間和政府之間的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