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批是政治事件 未決定限期內會否回覆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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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表示,正考慮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報告建議,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會給予該黨21日作申述。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事件不應從法律角度去看,而是一個政治事件、政治考量。他認為中央未能為23條立法,所以就用不同法例成為政治工具,如阻止參選、收窄言論空間等。被問到會否在21日申述期內回覆保安局,他稱不一定,要先視乎法律意見。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事件不應從法律角度去看,而是一個政治事件、政治考量。(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民主黨涂謹申今出席電台活動時表示,民族黨早在成立第一天已表明要香港獨立,對民族黨近日已觸碰「紅線」的說法感奇法,他稱事件要視乎民族黨的人數和以往舉辦活動,而根據新聞所提及,民族黨人數應沒有太多人,外在活動亦不多。他認為要視乎國際公約的原則,以及民族黨是否危害國家。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在同一節目則指則指,單從「牌面」看,該黨宗旨為香港獨立,而警方亦經時間去搜集證據,他希望陳浩天在21天內解釋為何該條例不適用於該黨。他認同若能寬鬆處理亦應寬鬆,但若掌握足夠證據,亦是無可厚非,惟謝認為,政府不會過份利用該法律,亦不會亂劃線,故不用過於擔心其他政黨會遭取締。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事件不應從法律角度去看,而是一個政治事件、政治考量。他認為中央未能為23條立法,所以就用不同法例成為政治工具,如阻止參選、收窄言論空間等。被問到會否在21日申述期內回覆保安局,他稱不一定,要先視乎法律意見。

被問到香港民族黨現有黨友的數目?他稱現時不方便透露。他提到在警方提供的附件中,附件一為法團條件的內容,附件二屬警務處助理處長林曉彤提出的建議,包括民族黨如何危害國家安全,當中有民族黨的刊物及其言論等。被問到警方的附件有否提及民族黨人數,他僅稱多於十人,在一百人之內,但他不認同數字,亦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