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香港民族黨】質疑21日申訴期不公 陳浩天申延期2個月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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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以香港民族黨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禁止該黨運作,並給予21日申訴。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日向《香港01》表示,前日已去信保安局,要求將申訴期延長至2個月,陳浩天指,「警方查我查咗2年,但就淨係俾21日我答辯,公平咩?」他又表示,難以預料政府會否允許延期的要求,但強調民族黨不會解散。
保安局回覆《香港01》稱,前日收到陳浩天代表律師信件,要求將申述限期延長,局方現正處理有關要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政府總部會見傳媒,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陳浩天前日(25日)在網台表示,當日在律師的協助下,已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發信,要求將就停止運作禁令,給予的21天申訴期延長。

《香港01》向陳浩天查詢,他表示前日去信保安局要求延長申訴期,惟至今對方未有回覆。他又表示,警方用2年時間調查民族黨,搜羅數百頁所謂「證據」指控民族黨,但卻只給予他21日申訴,做法顯然不恰當。他認為,申訴期至少應有2個月,民族黨才有足夠時間處理申訴。

陳浩天指,難以預料警方會否允許他延長申訴期,但「對方有幾唔講道理,大家都有目共睹,而林鄭前幾日都預先擺明咗立場」,因此對延期申請不會樂觀。他又指,民族黨現階段不會解散,至於申訴期結束,保安局正式裁決後,該黨如何運作,或是否會地下化,他就指需要視乎情況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