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樹春終坐正執行處首長 林卓廷:白韞六面臨極大壓力

撰文:羅家晴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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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專員白韞六今(13日)宣布,署任執行處首長兩年的丘樹春,獲特首委任為副廉政專員,即日生效,並擢升為執行處首長。
廉政公署前調查主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分析,廉署執行處首長之位懸空3年,署方卻一直未有解釋箇中原因,嚴重損害內部穩定及士氣,加上立法會及特首林鄭月娥先後公開施壓,白韞六面對極大壓力,心知不可能無限期地拖延下去,故在此刻作出任命。
林卓廷同時批評,廉署在公眾、立法會、特首林鄭月娥先後公開施壓後,才任命丘樹春坐正執行處首長,是「非常遲來的決定」,情況極不理想,白韞六應問責下台。

民主黨林卓廷指,丘樹春獲委任執行處首長一事屬「非常遲來的決定」,他稱該職位已懸空三年有多,情況極不理想。(資料圖片/陳百灝攝)

廉署執行處首長職位懸空三年多終有着落,署任執行處首長兩年的丘樹春「坐正」。林卓廷接受訪問表示,丘樹春獲委任執行處首長一事屬「非常遲來的決定」,因該職位已懸空3年,情況極不理想,而廉署更一直沒有解釋職位懸空緣由,嚴重損害廉署內部穩定及士氣。

至於為何於現時委任丘樹春「坐正」,林卓廷估計,公眾、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對丘樹春不停對有關署任安排表示關注,令白韞六面臨極大壓力,所以才最終逼使其改變署任的決定。林強調,雖懸空職位現已填補,但白韞六亦應問責下台。

林卓廷期望,丘樹春盡快處理人事繼任問題,因兩名執行處處長余振昌及朱敏健即將退休,以確保管理層穩定;徹查公職人員貪污案件,以及梁振英UGL案件;並就樓宇維修圍標問題,加強人手資源,以打擊不法勾當。

執行處職權,包括定期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報告期內所有貪污舉報及其處理方法、超過一年或動用大量資源的個案之進展、被捕人士保釋超過六個月的個案、調查完畢建議結案的個案等。故執行處首長一職有廉署「第二把交椅」之稱。

丘樹春一度請辭 2.5小時後撤回決定

2016年,署任執行處首長近一年的李寶蘭未能坐正而請辭,結果引發資深人員相繼離巢。丘樹春署任執行處首長未滿一個月,便宣布申請提前解約,惟事隔兩個半小時後「收回成命」,指由於獲執行處同事強烈挽留故撤回決定。

丘樹春及後再在《廉政快訊》解畫,指「面對同袍的竭誠挽留,為了廉署的整體利益著想,在權衡輕重之下,我當下決定向專員要求撤回提早解約的申請,並獲一直挽留我的專員批准有關要求。」

曾偵破陳裘大案、謝瑞麟父子非法回佣案

翻查資料,丘樹春加入廉署24年,負責私營機構案件為主,過去曾偵破廣興國際控股造市案、上市公司崇高國際控股涉嫌收授非法回佣案、珠寶大王」謝瑞麟父子提供非法回佣案等、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收受300萬元貪污案,公屋短樁案等。

白韞六曾解釋︰為行政方便

不過丘樹春自2016年7月起,便開始「署任生涯」,惟廉政專員白韞六將原職過渡至新一屆政府,期間是以每三個月發出授權書形式署任,被指將該職猶如「永續署任」,是罕見做法,白韞六曾回應批評指,署任方式為「行政方便」,並無特定時限,否認存在個人決定或「隻手遮天」。

UGL案將成上任後的「硬仗」

原本據憲報,要待10月再「續期」的丘樹春,如今在林鄭「開聲」後,月內便獲「坐正」,任副廉政專員兼執行處首長,正式成為掌舵人,仍有不少重要案件還在調查,包括特首梁振英UGL事件、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換樓醜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