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港獨如吸毒 梁美芬倡政府就23條立法「展開工作」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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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記者會(FCC)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風波繼續發酵,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和同為建制派的何君堯今日(17日)舉行記者會,梁美芬指政府必須就《基本法》23條「展開工作」,何君堯就質疑陳浩天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的煽動罪。

梁美芬(左四)指政府必須就《基本法》23條展開工作。(林若勤攝)

梁美芬和何君堯在多名律師陪同下見記者,梁美芬以吸毒比喻港獨,批評「吸毒危害健康,港獨危害香港」。梁美芬指,外國記者會事件後,第一時間的反應來自中國外交部,意味事件超越特區層面,她指:「可能本來可以特區自治範圍內,如果我們醒目,懂以已經有效的法例和政策杜絕港獨,未必會去到外交層面處理這個問題。」

梁美芬指政府必須就《基本法》23條立法「展開工作」,又估計特首林鄭月娥提及要等適當時機為23條立法,實質要等民主派回心轉意。梁美芬呼籲民主派重新認識《基本法》,勿與港獨人士糾結,含混不清。

何君堯質疑,陳浩天違反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甚至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的煽動罪。

何君堯質疑,陳浩天違反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甚至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的煽動罪。(林若勤攝)

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1997年前曾表支持刪除有關的煽動罪,原因是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何君堯指,人權法非無限,言論自由都是受制於當時國家的法律、國家安全和道德等因素。

記者會上有律師建議,任何租約一定有終止租約的條款,容許業主終止租約,政府可在不打官司和刑法檢控之下,處理外國記者會會址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