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設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林鄭:就23條立法「有些工作在進行中」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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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政府昨天公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崔世安任主席,協助他就澳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但並非執法部門。
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香港會否設有類似機構,林鄭指香港與澳門的情況不盡相同,澳門已就《基本法》23條立法,成立委員會是進一步完善國安配套,香港則需先處理和落實23條立法才能如澳門再進一步;又強調「有些工作在進行當中」,強調審時度勢才會啟動立法程序。

林鄭指香港與澳門的情況不盡相同。(吳鍾坤攝)

澳門行政會昨天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指,澳門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尤其構建好符合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使當中的決策、統籌、協調、執行、監督和效果反饋等環節有機結合,從而妥善、依法、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社會福祉。

林鄭月娥今天出席行政會議前時,被問到香港會否設立類似機構,林鄭指香港與澳門的情況不盡相同,澳門已就《基本法》23條立法,成立委員會是進一步完善國安配套,香港則需先處理和落實23條立法才能如澳門再進一步。

林鄭強調港府就23條立法的立場清晰,不會迴避,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又指有些工作在進行當中,強調審時度勢才會啟動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