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揭業主以多間公司名義把持大廈法團 促當局正視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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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今(1日)聯同上環永吉街誠興商業大廈的是10多名業主召開記者會,指該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的10個委員席位被一名業主透過不同公司的名義把持。
民建聯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指,《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未有清楚列明,如一棟大廈以公司作單位,一名業主可透過不同形式掌控多個法團席位,指條例無法杜絕有關情況,存在重大漏洞;又指,稍候會約見民政事務局官員表達有關意見,並要求局方審視上述個案,有需要時修訂條例及向有關業主提供協助。

張國鈞(中)表示,有關條例規限業主立案法團的成立及選舉事宜,但沒有規定委員必須由「自然人」擔任。(李奕鳴攝)

張國鈞表示,上環誠興商業大廈在2014年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大廈維修事務,換屆後天章置業有限公司繼續擔任主席,法團秘書是Duplex Co Ltd ,餘下8個委員席位由8間不同公司出任,但經公司註冊處查冊證實,該8間公司的股東均是法團主席「天章置業有限公司」,懷疑有人涉嫌透過開設多間不同公司,把持整個法團的所有委員席位,操控法團運作 。

張國鈞又提到,該法團實際上只有3位「自己人」,包括From Last Bak Lily 代表5間公司,Kung Kwok Wai David 代表4間公司,而 Leung Wai On Connie 則擔任法團秘書,認為3位「自己人」已經代表了全部委員出席法團會議,「一人坐喺度,已經代表過半數(票數),可以開會」,作出對全棟大廈有深遠影響的決定。

他指出《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下,沒有條文列明,是否允許同一人作為多間公司股東的委員資格,質疑是否條例的漏洞,又質疑政府對此是否知情,會否有方法修訂漏洞,以保證小業主的權益。

據知,該大廈法團在今年5月召開業主大會投票選擇維修承辦商,其他業主才發現維修費用高達1400萬港元。當時出席大會的業權份數是1440票,大業主天章置業擁有的752票,令所有議案足夠票數通過。

大廈其中一名業主蘇鳳珠表示,其他業主對維修工程事項被蒙在鼓裏,指法團從未召開業主大會討論工程細節,「要做什麼(工程)?在哪裏進行工程?用什麼材料?」,已經要選擇其中一間承辦商負責維修事項。她又指,事後有向民政處求助,但民政處沒有回應是否合法,亦指沒有案例所以未能回覆。

張國鈞又質疑,該大廈法團組成是否合法,指該法團所批出的1400萬工程是否有效決定,及其簽訂的合約對業主是否有法律約束力。他在2星期前曾去信天章置業的註冊地址,但未有收到回覆。

張國鈞表示,現時第3、7及8條有規限業主立案法團的成立及選舉事宜,但沒有規定委員必須由「自然人」擔任,亦沒有限制一位業主可透過不同形式實質掌控多個法團席位的做法。他認為政府應正視有關情況,儘早提出修訂,禁止一名業主透過不同公司的名義把持業主立案法團。他又指稍候會約見民政事務局官員表達有關意見,並要求局方審視上述個案,有需要時修訂條例及向有關業主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