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額教師開工10日 未獲簽約變日薪代課 工聯會:欺騙應徵者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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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亂象不絕,早前有津貼小學在開學前聘請教師,並要求對方於暑假工作後,一直沒有簽署合約,最後更在開學前解僱對方。
最近則再發生津貼小學招聘的常額教師開始工作後,一直以不同理由推搪簽署書面合約,最後更以對方曾患有情緒病為由「炒人」,並不願按合約條件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
教育工作人員總會會長余綺華表示,學校在教師開始工作後拒絕與教師簽訂合約,是違反《教育規例》。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亦指,曾向教育局反映,惟教育局與校方接觸後,卻得到回覆指有關教師只是「日薪代課教師」。他批評校方做法是「搬龍門」,欺騙應徵者。

阿安在招聘網站看到葵涌某津貼小學招聘常額教師的廣告,並電郵對方申請職位。(莊恭南攝)

曾因長期病患引發情緒病的受害人阿安(化名)患病前曾有3年中學任教英文、常識、視覺藝術等科目經驗。痊癒後阿安獲醫生證明適合任職教師,期間他在2012年擔任過代課老師,並持續進修完成英國語文相關的碩士學位。

阿安於今年9月7日在招聘網站看到葵涌某津貼小學招聘常額教師的廣告,並電郵對方申請職位。獲校方安排面試時,阿安向負責招聘的副校長透露自己過往患病經歷,包括曾患有腦腫瘤,及過往的教學經驗。

阿安獲聘後,於10日到校處理於該職位上一任老師的交接工作,並於11日正式工作,任教英文等科目,惟上班首日阿安追問何時簽訂書面合約時,校方卻推搪會稍後簽訂,但未回覆具體日期。受害人其後數日再多次追問,同樣遭到拖延,直到21日被口頭通知遭解僱。

受害人表示,因家住葵涌,上任後他租住位於太子的一個住宅單位,以節省交通時間,當時他有向校長談及會簽訂1年租約,而校長在一個校內籌款活動中,亦向在場家長介紹他為學校新聘請的英文老師,並未提及代課,因此儘管校方久未與他簽約,仍令他不虞有詐。

阿安又指,校長在得知他曾患情緒病後,表現出之前不知情。9月19日超強颱風「山竹」襲港過後,校長又以他上班遲到4分鐘斥責他,「老師遲到一次就冇用」,受害人隨後承諾改正,校長其後亦約見他稱會正式簽約。惟受害人仍被多次推託,最後於21日放學後終獲接見,但會面就變成校長與當時面試他的副校長一同與他見面,副校長更一見到他就態度惡劣地斥責他「你做乜屈我請你」,校長則要求未來數日對他突擊觀課以決定他去留。

因早前一段時間,副校長亦有在校內斥責受害人「白癡仔」、「傻仔」,受害人勉為其難接受,但要求由該名副校長以外的管理層觀課,惟他再次遭到副校長厲聲斥責。受害人受辱後當場飲泣,直到心情平復後才離開學校,但走出校門後卻發現校方報警及召喚救護車到場,警方與救護員發現受害人並無不妥後放行,校長及副校長則當場追出,表示其職位已經取消。

事後校方一度只支付受害人10日,每日約1200元的日薪,經追討後再支付相當於7日薪金的支援津貼,但就一直不願支付合約訂明的1個月代通知金。

余綺華表示,校方做法不合常規,教育局都常額教師薪金有規定,但任何學校都應向教員發出正式聘書,例如服務條件、薪酬等。何啟明則表示,口頭合約也屬合約,而校方的表現,受害人的工作內容等各種跡象也顯示受害人是受聘作常額教師,工聯會會向就個案向勞資審裁處申訴,追討受害人應得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