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朱凱廸】批法律淪打擊政敵工具 考慮循司法渠道據理力爭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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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的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兩度遭選舉主任去信,要求其回答否提倡或支持港獨作為自決前途選項等問題。朱凱廸今晚約6時接獲選舉主任通知,被裁定提名無效。
朱凱廸發聲明表示,政府現時的立場將「不反對他人主張港獨」成為「不擁護《基本法》」的DQ理據,「不檢舉他人將成為被追究的藉口,這不但違反憲法與法例,亦絕對是威權的恐嚇」,他亦強調選舉主任無權作任何形式的政治篩選,或以政治原因宣布任何參選人提名無效,會考慮續循司法渠道據理力爭。

朱凱廸晚上約6時接獲選舉主任通知,被裁定提名無效。(盧翊銘攝)

朱凱廸在聲明中表示,選舉主任稱在DQ理據中稱其立場一直未有改變,他指自己於2016年獲立法會選舉主任確認、就任宣誓得到立法會秘書確認,而在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亦沒受政府的司法挑戰。「同樣的立場,今天卻成了不能參選村代表的理據」,他批評局方於沒經過任何諮詢和立法程序下,單方面改變「政治審查」的內容,「法律淪為為打擊政敵服務的工具」。

不反對他人主張港獨成​DQ理據  屬威權恐嚇

朱凱廸亦稱,政府現時的立場將「不反對他人主張港獨」成為「不擁護《基本法》」的DQ理據,即自己不能主張或支持港獨同時,更要反對其他人主張或支持港獨,才可免於被剝奪政治權利。他稱,「不檢舉他人將成為被追究的藉口,這不但違反憲法與法例,亦絕對是威權的恐嚇」。

對元崗新村村民感抱歉   將支援綠色鄉村約章成員備戰村選

同時他重申根據《鄉郊代表選舉條例》、其他法例及《基本法》均顯示,選舉主任無權作任何形式的政治篩選,或以政治原因宣布任何參選人提名無效,朱凱廸強調會考慮續循司法渠道據理力爭。

他在聲明末提到,對於未能透過參選改善鄉村治理,對元崗新村村民深感抱歉,他強調會支援幾位綠色鄉村約章成員的村選選戰,透過立法會推動鄉事體制改革,包括開放鄉事委員會的文件及會議,將鄉委會主席改由村民一人一票選出。朱凱廸指,「若之後再不能進入體制推動香港民主,也希望香港人不要輕言放棄,繼續在不同崗位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