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西補選報告 有報章涉助陳凱欣宣傳 轉執法機關調查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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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早已塵埃落定,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22日)發表報告書。
選管會指,經調查,投票日早上有候選人及團隊在禁止拉票區內一所酒樓的地面樓層拉票而被票站主任要求離開。選管會強調,禁止拉票區內就算是私人地方,只要是地面樓層,就屬禁止拉票範圍;只有相關區域的上層和地底部分,在得到物業使用者同意後,才可獲豁免。
另外,選管會又指,有報章在投票日大篇幅報道個別候選人及其政綱,更於部分地區免費派發。選管會表示,任何可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在選舉中當選的發布(包括報章特刊或單張),均可被視為選舉廣告,呼籲傳媒小心處理, 避免觸犯選舉廣告和選舉開支的法例。而選管會已將接到的相關投訴轉交執法機關調查和跟進。據了解,該執法機關是廉政公署。

11.25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早已塵埃落定。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報告書。(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11.25補選投票日期間,其中一名候選人、工黨李卓人及團隊於石硤尾多彩皇宮酒樓內拉票時,投票站主任指酒樓內不能拉票,要求對方離開。雙方一度理論,又有人指另一候選人馮檢基亦在酒樓內拉票,投票站主任卻沒有阻止。其後,另一名職員到場解釋,指酒樓屬私人地方,若得到酒樓同意,可在內宣傳拉票;惟禁止拉票區內的公眾通道、行人路等區域則不可拉票。

選管會報告就表示,經調查,確認有候選人及團隊當日於一酒樓地面樓層違規拉票,被投票站主任勸諭後離開,而另一名當時傳媒報道在同一地點拉票的候選人,投票主任則沒有察覺,亦未收到投訴。同時,有另一名助理投票站主任,在回應傳媒查詢時,不正確地表示禁止拉票區內不准許拉票活動的範圍只包括公眾通道,如候選人取得私人物業使用者,即該酒樓經營者的批准,便可以進入酒樓進行拉票活動。

此外,《大公報》以建制派候選人陳凱欣為頭版全版免費派發,被質疑是為她拉票。

選管會報告稱,有報章在投票日大篇幅報道個別候選人及其政綱,更於部分地區免費派發,呼籲所有傳媒特別留意《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印刷傳媒在選舉期間須確保其刊物內的任何新聞報道或提述,不會給予某候選人不公平的宣傳,或導致公眾認為該報道是為某候選人作宣傳,因此構成未獲授權而招致選舉開支。

而與選舉開支的法例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執法機構是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