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三權分立亦不完美 港式三權分立應走出想像迷思

撰文:羅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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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發生的「三權分立」口舌之爭,「司法獨立」論的支持者,將美國視為實踐「三權分立」的完美示範。然而,近日一件事件打破了這個幻像。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Ginsburg)病逝,外界相信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將把握這「天賜」的良機,在大選前委任新一名大法官填補空缺,從而令保守派主導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政治背景,直接影響往後美國重要訴訟的判決方向,行政機關欲透過任命左右司法體系,此正正證明了行政與司法之間並無所謂的完全獨立,所謂的完美的「三權分立」制度或許只是某些人想像中的幻像。

由於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終身任職並由總統提名,因此金斯伯格的離世,一如所料立刻捲起了激烈的政治鬥爭。一般來說,共和黨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屬於保守派,民主黨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屬於自由派,兩派大法官的比例會影響到美國重要訴訟的判決方向。此前最高法院有九名大法官,分別是五名保守派及四名自由派。金斯伯格在九人中最年長,也是自由派大法官的領袖。外界估計總統特朗普將任命保守派人士來填補她的空缺,令最高法院更右傾。特朗普上任至今已曾經先後任命兩名保守派大法官,也意味着最高法院可能將由保守派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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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表示,新任大法官的任命應留待總統大選後進行,讓選民選出下任總統後,再由該總統提名新任大法官。但在金斯伯格離世的消息傳出不到一小時內,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已發出一份聲明,稱「特朗普總統的提名人選將在美國參議院的會議上接受投票」。諷刺的是,在前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在任時,麥康奈爾曾將當年大法官的提名順延至2016年的大選之後。此次自由派一旦失去司法上的「話語權」,隨之而來可能就是翻天覆地的「改革」,因此大法官席位實在是「兵家必爭之地」。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近年幾任美國總統都非常關注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因為大法官的政治取態極度影響其任期內政績,重大政策或者法案即使由參議院通過之後,仍然可以由大法官裁定是否違憲,若大比數大法官都傾向支持政府,總統施政自然事半功倍。

劉兆佳又認同目前總統與參議院以任命大法官作政治手段,其實就是「以行政、立法影響司法」。

由此可見任命大法官從來都是一場政治角力,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那一方能把握到關鍵時機,將影響到美國未來十年甚至更久的司法系統走向,從相當程度上,已等同將司法權「旁落」在行政、立法權之下,以總統及參議院權力影響司法機關。

如果說行政、立法和司法三種權力須達到相當的制衡程度,三者在機構、職能、人員上完全分立,各不影響,才能算得上 「三權分立」,那麼美式的「三權分立」顯然仍存在許多「漏洞」。而目前主要資本主義國家中,僅美國憲法中有體現「三權分立」精神,若連美國也無法完全做到真正的「司法獨立」或「三權分立」,香港又何以夜郞自大,自詡能實行某些人想望中的那種全然的「三權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