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例審議|鄧炳強:公署行管轄權可能性相當低 但須未雨綢繆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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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早上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兩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委員會隨即召開會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作開場發言指出,制定附屬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當性,對保障國安公署有效依法履職亦必不可少。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強調,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處理四類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的可能性相當低,但需要未雨綢繆。

林定國:保障國安公署依法履職必不可少

內委會在早上9時左右投票通過成立小組委員會,15名成員與去年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小組委員會一模一樣。委員會在早上11時召開首場會議,主讓委員就一些原則性問題提問。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審議維護國安附屬條例小組委員會會議。(盧翊銘攝)

林定國作開場發言時提出,國家安全的風險可能突如其來,附屬法例對於保障中央政府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職是必不可少。他指出,兩部附屬法例均沿用了普通法制度下法律草擬的方式與習慣,所有條文都精準清晰的包括了罪行元素、例外情況或免費辯護,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國安法》有關保障人權及堅持法治原則的規定。

鄧炳強重申未賦予國安公署新權力

鄧炳強重申,今次立法是訂明具體細節以確保國安公署有效執行權力,而公署的職責與權力本來已由《香港國安法》嚴格規定,附例不會賦予其任何新權力,亦唔會添加任何新責任,也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或機構、組織的正常運作。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不會賦予國安公署新的權力,也不會為政府添加任何新責任。(盧翊銘攝)

鄧炳強強調,國安公署針對的是極少數情節、性質嚴重惡劣、影響重大的案件,出現這種情況的可能性相當低,但附屬法例能夠做到未雨绸缪。

議員關注禁地 林定國:無心之失不用擔心犯法

附屬法例將公署履職場所列為禁地,多名委員就此表達關注。A4聯盟楊永杰問,相關處所在民居附近,包括學校,如果市民拍攝到公署會否犯法,又有何方法確保學生不會誤闖禁地。

立法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條例的小組委員會開會。(盧翊銘攝)

鄧炳強表示,主體法例已說明,是否犯法當中牽涉意圖,「普通行過喺門口影張相咧,我相信,你就唔會有意圖啦」。他解釋,如果並非有意圖進入禁區或從事間諜活動,或是每天都到公署門口拍照,就不算有意圖。他又指出,禁地範圍會有指示,相信學生不會走錯。

新民黨黎棟國亦就禁地問題要求官員確認,市民一些無心之失的行為,例如學生因踢球不小心走進禁區,是否不用過分憂慮會觸犯法律。林定國回答,100%正確。

小組委員會用了約一個半小時處理委員提問,隨即展開條文審議,至下午1時休會,下午2時續會。有消息指,最快今日可完成整個審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