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促制裁國安法官 律政司警告違國安法 大狀公會斥干預司法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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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美國國會議員本月初致函總統拜登,促請華府制裁《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人員。香港大律師公會對聯署信表達深切關注,公會對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士嘗試干預香港司法及法院的獨立運作,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及深表遺憾。
律政司強烈譴責有人公然呼籲制裁香港官員、司法和檢控人員,企圖干預特區司法程序,強調任何國家利用「單邊強制措施」壓制官員或個別人士,不單與國際法和聯合國框架相違背,也違反了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大律師公會指,香港法官的獨立及誠信毋庸置疑,法官的甄選、委任以至執行憲制職務及責任,均不涉及任何政治考慮、亦不受任何干預。

公會今早發聲明,指司法機構及人員獨立及不受干預地行使司法權力,是香港乃至全球法治社會至關重要的基石。基本法列明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預,社會亦期望檢控人員公平、合法地執行憲制職能。公會指,不論檢控方或辯護方都不應受到不當施壓,否則會直接及不恰當地干預司法,並危害公眾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

律政司則指,主權平等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不干涉原則是主權平等的核心概念。發言人提醒,任何人請求外國實施或串謀實施,抑或受外國指使、控制、資助以支援實施對中國及香港的制裁,都可能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