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處:明年2月1日前須處理含CBD產品 往後胡亂棄置屬非法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政府日前刊憲,明年2月將大麻二酚(CBD)納入受規管危險藥物。禁毒專員李基舜今日(7日)於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市民須於明年2月1日前處理含CBD產品,法例生效後胡亂棄置將被視為違法。

+2

議員關注緝毒犬能否辨識 海關:將以情報主導執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俊碩關注到,當局如何在關口堵截旅客將CBD產品帶入境。「其實關口的緝毒犬有沒有能力聞到這些CBD產品?既然說到這些產品禍害很大,而且是『毒品』。」海關副關長陳子達回應指,由於市面上大部分CBD產品,都是以液態形式出現,除非濃度很高,否則緝毒犬難以辨識,這並不切合實際:「海關會繼續以情報主導,以及風險為本方式去截查。」

政府會在10月27日至2023年1月30日安排棄置箱,放置在全港10個政府處所,公眾人士可在辦公時間內棄置含CBD產品。李基舜解釋:「我們設置箱,是方便市民棄置,亦會避免產品不當棄置,可能落入其他人手上再轉賣等等,所以設置10個棄置箱幫助市民棄置。2月1日前,如果丟棄到普通家居的垃圾,我們不會反對,他們可以這樣做。2月1日之後就不可以,完全是非法。」

被問到如何加強宣傳防止市民誤墮法網,李基舜指將會推出相關宣傳廣告,禁毒處亦會在不同社交平台推出宣傳影片,亦會與「攞咗(禁毒)基金錢去訓練KOL」的禁毒機構聯絡,會「鋪天蓋地式」宣傳。

禁毒專員李基舜。(立法會直播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