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提交國安開支報告 2020年底至今年3月共撥款130億元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向立法會提交涉及維護國家安全開支專門款項報告。他在報告中指,特區政府於2020年12月撥出 80 億元,用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未來數年開支;今年3月再撥款50億元。換言之,2020年底至今年3月,政府撥款130億元於維護國安開支上。

不過,基於《香港國安法》規定,相關收支必須保密,故報告未有交代收支詳情,又指考慮工作特殊及機密性質,特區國安委秘書處設有專屬的會計財務小組負責處理財務事宜,直接向財政司司長滙報工作。而財政政司司長已審閱就專門款項擬備並經獨立審計的 2022 年度財務報表。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維護國安開支的報告(資料圖片)

基於保密要求,財政司司長在報告中只交代支出主要分為兩大類,分別是經常開支,包括薪酬及津貼、專門服務聘用費用、租金、其他營運和行政支出等;及非經常開支,即包括小型建築工程、專門設備、系統設置、機械及車輛、及其他資本性開支。收入方面主要為存款利息收入。

由於《香港國安法》第51條訂明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經費由中央財政保障,因此特區政府的80 億元的撥款不涉任何駐港國安公署的經費。

報告中又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9條,財政司司長在今年3 月從政府一般收入中再撥出 50 億元以增加專門款項,供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由於這筆撥款不在今次向立法會提交的報告期內發生,將留待下一次報告中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