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av Maga/以色列格鬥術/馬伽術】介紹

撰文:衛爾良
出版:更新:

在不久之前,武備志介紹過英國紳士的防身武術「巴頓術」。今次則跟大家介紹一下,另一種國家級的防身武術——以色列格鬥術(Krav Maga)。

Krav Maga,中文名為「以色列格鬥術」或「馬伽術」,被譽為是以色列的「國技」。

 

Krav Maga的歷史發展:

Krav Maga的始創人 Imi Lichtenfeld。(圖片擷取自:http://bit.ly/2IOoOGN)

Krav Maga的始創人是匈牙利籍猶太人 Imi Lichtenfeld(1910 - 1998),他原本是一名拳擊及摔角選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他為幫助猶太人對抗德國納粹黨,所以發明了Krav Maga。它最初是以色列國防軍的軍隊自衛術,後在1971年開始在民間普及。

1971年,退休後的Imi在以色列開設平民Krav Maga課程,並頒發首批Krav Maga黑帶一段資格予一些學員。Krav Maga的資歷架構主要分成兩種。第一種是參考柔道的分級制度,由白帶、黃帶、橙帶、綠帶、藍帶、啡帶、黑帶一至九段組成。另一種是由Lichtenfeld在八十年代末發展而成,把資歷分成初級(Pactitioner)、中級(Graduate)、專家(Expert)三級,每級各設五等,每個階段需經過三個月至一年訓練,並通過相關考試方可升級。

 

圖左為IKMA標誌,圖右為IKMF標誌。(圖片來自:IKMA及IKMF網頁)

Krav Maga主要有兩大組織:IKMA(Israeli Krav Maga Association)和IKMF(International Krav Maga Federation)。前者是由Imi在1978年創辦的世上第一個Krav Maga組織,至今仍一直致力於以色列境內推廣Krav Maga。後者是在1996年由Imi學生成立的國際性Krav Maga組織,致力向世界推廣Krav Maga,而本港現時亦有隸屬IKMF的Krav Maga組織。

目前,Krav Maga被全球超過17個國家的安全警衛部隊接受和採用,成為這些部門成員鍛鍊快速反應和自我保護能力計劃的一部分。如以色列軍隊、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以及特種部隊和執法官員等都在接受這一技能的訓練。

 

以色列格鬥術的技術主張:

Krav Maga主張學員應避免衝突,但若無法避免,便應盡快結束打鬥,然後盡快逃離險境。所以它以攻擊敵方要害為主,並不限於任何危險招式。學員需熟習各種攻擊的對抗方式,包括對各種器械和情況的應對,並以最有效方法擊倒對手:攻擊人體要害(如眼、下胯、喉嚨、手指等)、攻防同步等。

有一點必須注意,雖然Krav Maga的實戰應用技術並不複雜,一般大眾都可以容易上手。但它強調必須反復練習、經歷各種環境壓力測試等,並真正能做到肌肉記憶,才可以起到防衛的功效。

以下是Krav Maga當中的一些技術示範:

(影片擷取自:YouTube

 

武備志對於防身術的取態:

在武備志文章《再說一次:逃跑並不可恥,而且有用》《為什麼我們沒有提及「聯合防身術」?》中,武備志團隊已經說明過我們對防身術的態度。

對於防身術,我們有兩個原則:

1. 我們不想讀者放棄或錯過任何逃跑的機會。在現代社會,要動手的機率是很低的,有什麼事,首先要考慮的都應該是逃離現場,而不是直面危險。這不是懦夫行為,這才是對家人、朋友、伴侶最負責任的做法,因為你的安全是他們最重視的事。

2. 但總有一些情況,是不能逃跑、也不能用「給錢」這些方式解決,例如當對方決意要傷害你的身體,那怎麼辦?我們明白這種情況有可能發生,但這些情況並不是看看影片就能解決的。

 

任何這些防身技術,都要十分熟練才能使用出來。而就算是專業的人,在不同環境、心理狀態、面對人數多少等因素影響下,都會有不同的技術去應付,而技術的成功機率也會改變。在沒有教練的指導、亦沒有專業訓練之下,看了這些影片後認為自己就「學懂了」這些技術,然後在街上運用,而錯過了逃跑的機會,並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情況。

出手永遠是最後一步。如能用言語解決的,就用言語解決;如果給錢能解決的,就給錢解決;任何時間可以逃跑,就應該逃跑——除非對方想傷害或侵犯你的身體,否則,在街上避免發生衝突是首要事項,這也是最好的防身術。

而防身術的技巧,也要找合適的教練教導,然後反覆練習,並非看一看片段就認為「學懂」並足以保護自己。

雖然煩厭,但也要用說一次:「錢財是身外物」是真的,你的人生安全是你家人、伴侶、朋友最重視的事。逃跑並不可恥,而且有用。

 

武術 = 防身術?

此外,有不少意見會在武術等同於防身術,然後根據搏擊運動跟防身術之間的差異,把武術和運動分得很開。可是,為了凸顯這種差異,而拒絕一切的搏擊訓練,並不是可取的做法。

始終招式練習跟真實應用之間存有一定距離,由於招式練習時為避免傷到練習夥伴,雙方會留力或減速,並不能真正模擬真實應用時的情況。在真實應用時,往往要考慮到更多能力因素,如距離、反應、準繩、場境意識等因素。這些能力因素對於完全沒有搏擊訓練的人而言,很難單靠招式練習或套路便能掌握。

而且亦總有遇上某些招式失效或失準的可能,那時候我們亦需要用上其他技術跟對方抗衡。所以武術和搏擊運動的差異並不應該變成一種優勢感,覺得自己學的是武術,不是運動,一出手就能傷人,所以還是不出手好了。事實上兩者相同的地方比起差異多太多,始終武術本身亦應該包含搏擊練習,而透過不是「生死相搏」的對打交流,才能「見自己,見天地,見眾生」,避免閉門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