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廢物治理.二|缺乏政府統籌 減廢、分類、回收政策不成氣候

撰文:劉夢婷
出版:更新:

垃圾徵費並不是創意新政策,韓國、新加坡及台灣早於1995年、1996年及2000年實行垃圾徵費,多年來已探索出具當地特色、全面而成熟的環保政策。而香港政府缺乏可持續發展的環保視野,不僅在垃圾徵費條例上落後國際社會一大截,更未搭建完整的廢物治理框架,導致減廢、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政策及基礎設施一直不成氣候。照如今的發展狀況,即便終於出台垃圾徵費這個「火車頭」條例,香港的廢物治理體系又能改善幾何?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285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1年10月4日)《缺乏政府統籌 減廢、分類、回收政策不成氣候》。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城市廢物治理系列文章】

城市廢物治理.一|糾纏十六年終有寸進:遲來的垃圾徵費條例

城市廢物治理.二|缺乏政府統籌 減廢、分類、回收政策不成氣候

城市廢物治理.三|香港循環經濟的困境:無先天優勢、無政府扶植

城市廢物治理.四|香港應向台、滬、韓、星借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