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二審要求列入中小學教材 蔡若蓮:課程無必要調整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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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今日(1日)通過《國歌法》二審草案,並將於十月一日生效,預料會被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經本地立法後,便會實施。不過《國歌法》多項內容備受關注,被質疑不適合直接套用於本港,其中一條更規定「國歌」教育應納入中小學教材。而教育局網頁昨日則被揭發突然刪除部分介紹國歌背景的內容,被質疑避重就輕,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應指,會從專業角度製作教材,並與教師等相關持份者討論。副局長蔡若蓮則表示,現時中小學課程中已有教授國歌,並無特別調整的必要。

剛剛通過的《國歌法》二審草案中,規定國歌教育須列入中小學教材,當中條文包括「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應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根據《眾新聞》報導,教育局網頁昨日突然大幅刪減介紹國歌創造背景的內容,其中包括1930年代日本侵略中國東北及八年侵華戰爭的資料,相關刪減被質疑是避重就輕,楊潤雄今日回應時指,每個人對教材內容都會有各自看法,「整體上,我看不到甚麼大問題。」他同時表示,會從專業角度製作教材,並與教師等相關持份者討論,有需要時也會尋求其他部門和法律意見。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會從專業角度製作教材,並與教師等相關持份者討論;副局長蔡若蓮則表示,現時中小學課程中已有教授國歌,並無特別調整的必要。(資料圖片)

早前被部分泛民人士質疑會重推「國民教育」的前教聯會副主席、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則表示,現時中小學課程中已有教授國歌,並無特別調整的必要。對於有擔憂指國歌教育會變成變相的「國民教育」,她指「國民教育」一直在進行當中,認為市民不必擔憂。

是次《國歌法》二審中有多項修訂,除將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外,亦規定奏唱國歌時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惡意修改歌詞或侮辱國歌,公安機關可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及可能被追求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