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揭領展逾萬車位違契出租街外客 涉豁免費年達1.63億元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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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停車場車位經常出現爆滿,但《傳真社》發現,領展旗下的停車場不單未有限制車位只供地契列明人士使用,更推出多項時租泊車優惠計劃吸引街外客使用,賺取利潤,涉及最少14,500個泊位。《傳真社》翻查紀錄,指領展若出租停車位予非地契列明人士使用,須繳交短期豁免費用。不過,領展過去8年,僅就1個私家車泊位申請相關短期豁免,推算其他泊位欠交的豁免費,每年達1.63億元。

領展網頁實時反映轄下停車場的尚餘車位數目。 (傳真社圖片)

地契列明停車場僅可被住戶、訪客使用

領展目前持有全港217個停車場、約69,000個公營房屋附屬停車位,而提供時租泊車的停車場則有192個,涉及146份地契。

《傳真社》報道,根據地契條款,停車場使用者分成兩類。第一類為「私家車泊位屬地段上已建成或將建成建築物之住戶及其真正賓客及訪客」;第二類則為「私家車泊位屬地段上已建成或將建成建築物之住戶、佔用人及其真正賓客及訪客」,部分地契清楚列出提供予鄰近屋邨或屋苑的住戶、佔用人、非牟利機構佔用人及訪客的車位比例。

不少領展停車場閘口告示貼有相關字眼,表明停車場只供地契列明人士使用。(傳真社提供)

天盛停車場116架停泊車輛 36架登記住址非天盛苑

其中,天盛苑地契列明「私家車泊位屬地段上已建成或將建成建築物之住戶及其真正賓客及訪客」使用,停車場閘口告示亦貼有相關字眼。不過,據《傳真社》記者上月12日深夜至翌日凌晨的現場觀察,天盛停車場自當晚10時起至13日凌晨1時,共有116架私家車或客貨車駛入停車場停泊。但根據進場車輛的登記車主住址,其中36架私家車或客貨車的登記住址非天盛苑,當中有25架車輛登記住址分別來自元朗、天水圍區等附近公、私營房屋單位,如天頌苑、天愛苑、嘉湖山莊、屏山沙江圍等。

疑利用浮動位避開監察

有曾參與領匯停車場營運的管理人員表示,領展數年前將固定月租泊位改為浮動位,公眾及地政總署一直難以監察領展停車場營運有否違反地契。他解釋,浮動位使外界無從知悉車輛屬月租抑或時租車,難以查核車主身份,而月租車離開車場後,車位可騰空供領展作時租使用。他表示,領展可避開地政總署的監察,利用地契「灰色地帶」推行12小時泊、24小時泊及隨意泊等的時租泊車計劃,令車位可以時租方式出租予更多「街外人」使用。翻查資料,領匯在2012年起,陸續將固定月租泊位改為浮動泊位。

傳真社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地政總署取得由2010年至2017年5月,領展停車場的短期豁免 書申請數目及詳情。129宗申請中,僅1個位於沙田沙角邨的私家車車位獲豁免可租予鄰近屋 邨住戶使用。(傳真社文件)

領展有「前科」 曾被追還逾3千萬豁免費

根據現行政策,若領展計劃將轄下停車位出租予非當邨住戶使用,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並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傳真社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地政總署取得由2010年至2017年5月,領展停車場的短期豁免書申請數目及詳情。129宗申請中,僅1個位於沙田沙角邨的私家車車位獲豁免可租予鄰近屋邨住戶使用。

領展早年亦有「前科」,更因此被追還約3千萬豁免費。根據2010立法會文件,領展被揭發於2005年11月25日至2009年9月30日其間,將約700個停車位以月租形式出租予非住戶。地政總署向領匯追索30,295,690元豁免費,即平均每個車位每年約須繳交豁免費11,290元。若地政總署以同一計算方法短期豁免,上述1.45萬個時租車位每年涉及的豁免費可達1.63億元。

東涌逸東邨更推出「長期停泊優惠」,」列明,如駕駛人士連續3天使用停車場「24泊」時租計劃、並以同一張八達通進出,即可享優惠,涉違反地契。(傳真社提供)

領展常推優惠吸引街客

去年6月領展與港鐵合作推行「泊車轉乘港鐵優惠」。公眾人士在領展轄下8 個商場停車場泊車後轉乘港鐵,可享泊車優惠,天水圍天盛停車場亦是推行地點之一。使用者須在同日使用八達通卡進出指定停車場、轉乘港鐵、並於停車場位處的商場消費。惟根據地契,商場佔用人及其訪客無權使用停車場。

領展2008年起推出多項推廣泊車措施,以吸引時租客;例如東涌逸東邨更推出「長期停泊優惠」,涉違反地契。逸東邨地契列明,業主須提供逾千個私家車泊位予地契範圍內的屋邨住戶、佔用人及其真正賓客及訪客。但「長期停泊優惠」列明,如駕駛人士連續3天使用逸東邨善逸停車場「24泊」時租計劃、並以同一張八達通進出,即可享優惠,宣傳海報展示了「香港國際機場」的指示牌、行李箱。

領展稱優惠僅供符合地契要求人土使用

領展回覆傳真社時則稱:「旗下停車場已於收費表清晰註明車場只供地契、大廈公契所指定的人士使用」,更指「泊車轉乘港鐵優惠」及「長期停泊優惠」用戶「須符合地契、大廈公契及相關文件對停車場使用者身份的要求。有關要求已訂明於停車場收費表及、或相關優惠的條款及細則」。

此外,傳真社亦向地政總署及房屋署查詢,房屋署新聞組指「領展須遵守相關法例和地契條文。就地契相關事宜,請向地政總署查詢」。地政總署於截稿前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