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絲督察」被裁定一項藏有271份兒童色情物品罪成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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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為「黃絲督察」施恒,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利用警隊電腦系統,取得同袍個人資料後於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而被警方調查後,期間更發現他的電腦及外置硬碟藏有逾270 段兒童色情影片。他早前已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再被裁定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名,還押至至12月11日判刑,以待索閱心理及精神報告。施得悉裁決後,拭淚及啜泣,有公眾人士大叫「撐住呀施sir」。

被告施恒在網上曾發佈同僚的警員編號。(資料圖片/Getty Images)

被告曾在網上撐教思林慧思 被調職到後勤部門

被告施恒(31歲),案發時任警方督察,擁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過往沒案底,與妻育有一名子女。據了解,施於本案前曾因在網上支持教師林慧思而被警方對他召開紀律聆訊,更因此由前線的機動部隊被調往後勤部門。

被告:因政治立場被同袍​敵視 法官:警方無插贓嫁禍

辯方在審訊時聲稱,被告的同袍因被告的政治立場而敵視他,但法官今裁決時指,審訊期間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有插贓嫁禍於被告。法官又認為被告在庭上的證供與口供不符,並舉例指,被告曾在口供指,他在案發時才在電腦中首度設密碼,但在庭上卻又指自己在案發前已轉過一次密碼,故不能接納他的證供,加上案發時只有被告一人使用案中的電腦及硬碟,所以他裁定被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

被告因支持佔領運動,被喻為「黃絲督察」。(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警方調查時搜屋 發現電腦藏有兒童淫片及淫照

案情指,警方於2014 年11 月28 日於網上巡邏, 發現在「反佔中認人組」的facebook 群組裏,一名為「Tonic Shepherd」的用戶上載了兩名警員於警察內聯網電話簿資料的截圖,並留言: 「有在場人士透露在場警員不斷挑釁市民」, 並披露該兩名警員的編號,又呼籲網民若「發現有其他警員挑釁或使用武力,請記低編號及影相,感謝!」

經調查後,警方發現有人於11 月27 日利用被告於北角警署的桌面電腦,存取警察電話簿及搜索兩名涉事警員資料,而當時被告正當值。警方於12 月1 日到被告辦公室調查, 發現其手機登入了名為「Tonic Shepherd」的Facebook 帳戶。

警方另於施的半山區寓所,發現他涉嫌在手提電腦和外置硬碟,管有268段兒童色情影片及3張同類照片。

案件編號:DCCC20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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