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務處處長指撐七警集會無違法 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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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稱無法援支持都會自行上陣。(陳雯慧攝)

兩個警察協會上周(2017年2月22日)在旺角警察遊樂會發起「特別會員大會」撐七警,被質疑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當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認為該集會不受《公安條例》規管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不滿盧的決定,今日正式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佈該次集會是屬《公安條例》所指的集會,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以及撤銷警務處處長的決定。

郭卓堅在司法覆核申請許可通知書上指,2月22日警察員佐級協會和警務督察協會在太子警察遊樂會,超過500名警員及家屬參加,但盧偉聰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該集會為特別會員大會,為討論屬專業及業務性質議題而舉行,而非公安條例下所指的集會。

郭卓堅稱為了公義 要付千萬訴費都不怕

不過當日出席者不限會員,還包括立法會議員和會員的家屬及朋友,大部分發言人士只表達支持七警的言論,根本沒有提及任何兩個協會業務及專業有關事宜,郭認為集會已屬公安條例下的集會,要求法庭作出頒佈,及推翻盧的決定。

就今次入稟,郭已預料即使申請法援,法援署在此敏感議題上,亦不會批准郭的申請,郭會自行上陣,並套用諺語:「死豬不怕熱水燙。」就算敗訴要付千萬元訴費,為了公義,他也不怕。

案件編號: HCAL 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