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岑敖暉等11人 就佔旺清場將認藐視法庭罪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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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2014年11月清場期間,37名社運人士涉違反禁制令,阻礙執達吏執法,因而被控藐視法庭,繼鄭錦滿及另一男子早前認罪後,岑敖暉、黃之鋒等11名被告今(15日)庭上稱將會認罪,其餘被告的案件則定於7月3日開審,並在6月27日預審。岑敖暉在庭外稱,明白判監在所難免,並稱承認罪責是尊重法治。

岑敖暉(前右)表示會認藐視法庭,黃浩銘(前左)則會維持不認罪。(伍凱瑩攝)

岑敖暉:尊重法治承認罪責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庭外稱「監禁在所難免,但一啲都唔擔心」,作為社運人士要向社會、當權者展現出不會被壓垮的勇氣。岑認為即使佔旺當日示威者挑戰禁制令,但若在法庭上承認罪責,亦是尊重法治的表現,而且他完全不同意政府不派警察清場,反而透過禁制令,透過法庭去清場的做法,指是政府不願承擔責任。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則稱挑戰禁制令的行為是否違法,仍有可以爭論的空間,所以會與其他被告堅持不認罪。

律政司去年分兩批起訴37名涉嫌阻撓旺角清場人士,控以藐視法庭罪,律政司卻門前「甩轆」,忘記依時向法庭呈交案件排期通知書,最終高院接納律政司的補救措施,批准繼續檢控。

高院今進行預審,黃之鋒、岑敖暉等11名被告稱將會在審訊時認罪,黃浩銘則表態不會認罪,暫定於6月27日預審,7月3日開審。控方指將傳召33名證人,辯方不會爭議被告曾出現在案發現場,但會爭拗呈堂影片中被告的行為是否犯法,而且亦打算就警方當日的行為盤問證人。

今日庭上表示將會認罪的被告包括:岑敖暉、黃之鋒、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楊浩華、黃麗蘊。

梁國雄今有舉雨傘到庭支持岑敖暉及黃浩銘等被告。(伍凱瑩攝)

辯方要求披露警察文件

辯方指律政司未披露所有參與佔旺行動的警察文件,包括警察記事冊,但控方指在場的警察已經有800至1000個,法官認為辯方「個網撒得太大」,不能只說希望盤問警察的行為就要求披露,控辯再商量需要甚麼證據。

其中有「四眼哥哥」之稱的鄭錦滿,及另一名男子歐煜鈞,早前承認控罪,法官陳慶偉判鄭入獄3個月,而歐則罰款1萬,判監1個月緩刑1年,兩被告並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