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女兒!兒子戴耳機打機未為意 獸父罪成提上訴官這樣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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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發生獸父性侵女兒的駭人案件。1名男子在家中房間對當時未成年女兒兩度伸出狼爪,女兒當時哭喊呼救,但在房外客廳的胞弟戴住耳罩式耳機玩遊戲,所以沒有聽聞姊姊的求救聲,未能阻止姊姊被爸爸性侵。女生事後將慘痛經歷告知朋友,然後報警求助,獸父其後被捕。案件經一審後,被告罪性被判4年6個月有期徒刑,但他近日提出上訴,法官再審理後駁回。

獸父性侵未成年女兒時,竟試圖狡辯合理化其獸行。(示意圖/gettyimages)

性侵時試圖狡辯合理化獸行

判決書指出,獸父和家人合共6人住在台南市安南區,案發去年5月間,女兒尚未年滿18歲,豈料獸父趁家中只有子女時,強行將女兒拉進房中,兩度性侵逞慾,其間試圖向女兒狡辯合理化其獸行。雖然女生不斷尖叫,但父親力氣較大,加上胞弟在客廳戴住耳罩式耳機打電動遊戲,因此沒有聽到胞姊呼救,未能及時救援。

事後女生透過通訊軟體聯絡朋友訴說經歷後,在對方的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和報警。經過檢測後,女生貼身衣物和身上多處都驗出父親的DNA,成為確鑿證據。

被告罪成後提出上訴,但遭法官駁回。(示意圖/gettyimages)

被告辯稱平時和女兒有親密動作

案件在台南地院審理,獸父承認曾與女兒性交,但辯稱平時和女兒都有親密動作,當時是順其自然發生關係,沒有強制性交,其辯護律師更指案發時受害女生沒有明顯反抗行為。但受害女生指出當時不抵抗,其中1個原因是無法掙脫狼爪。法官最終沒有採納獸父口供,對他判刑4年6個月。

法官斥被告為一己私慾性侵女兒

獸父不服提出上訴,案件近日在台南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告身為父親,理應妥善照顧女兒,但為了一己私慾,強制與女兒性交,沒有尊重女兒的身體自主權,導致受害人身心受創,陰影難以抹滅,加上性侵對兒童和少年的身心造成重大傷害,成長過程中容易出現生理和心理問題,嚴重傷害人際關係和未來發展等,家人性侵的傷害就更加嚴重,被告至今否認罪行,難見悔意,法官駁回被告上訴,但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