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惠向員工發內部通告係真㗎! 提同事警方無手令不得進入分店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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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一份來自連鎖家俬店「實惠」發出的內部通告,列明分店屬私人地方,如在正落閘或落閘時遇上警方要求入內,對方需出示委任證及手令,除進入逮捕「須予逮捕」的合法理由,其他理由均可以拒絕警方入內,並強調一切以顧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因素。不少網民見狀大讚實惠是良心企業,指引清晰,「支持實惠提供安全的購物環境!」《香港01》向實惠查詢後,證實該內部通知屬實。

通告強調一切以顧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因素。(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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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傳的內部通告中,以「店舖緊急應變措施(四)危機管理」為題,向所有分店經理發出指引,文中表示鑒於近日各區出現頻繁示威等公眾活動,各店鋪可能會遇到一些未能預計的突發情況,影響店鋪正常運作,故公司制定危機管理計劃,提供處理方針及程序指引。

通告中指,在不抵觸任何法律及規管守則下,員工及顧客的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因素,一旦遇上危害安全的突發情況,應立即落閘提早關門,並在安全情況下疏散顧客及員工;如店鋪外有危險情況,可讓顧客及員工留在店內,直至安全離開為止。

實惠昨日向員工發內部通告,列明分店屬私人地方,如在正落閘或落閘時,遇上警方要求入內,需出示委任證及手令。(實惠fb圖片)

如店鋪正落閘或已落閘,遇上警方要求內進,員工需告知警方負責人分店屬私人地方,不容許任何人包括警方進入,並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作紀錄,「尤其要識別及認定負責指揮的警員」;如警方要求進入,員工應要求警方出示手令,如沒有手令,員工應要求警方交代要求進入的目的。

實惠做法獲不少網民大讚:

通告中特別指出,只有逮捕「須予逮捕」人士在店內才是可進入的合法理由,「其他理由都可以拒絕警方進入」,同時員工應要警方交待相信「須予逮捕」人士在店內的理由,以作紀錄。通告亦提醒員工如有任何清晰或不確定的情況下,「可拒絕警方進入」。

《香港01》就事件向實惠查詢,其發言人指通告屬實,是根據香港零售管理協會的呼籲而發出,於昨日(1日)下午由行政部電郵給各分店同事,希望盡力保障同事及顧客的人身安全,亦確保公司符合所有法例規則。

不少網民見狀大讚實惠是良心企業,指引清晰,「支持實惠提供安全的購物環境!」、「維護公司利益及保護同事安全,值得尊重」,有人亦指明白實惠擔心警方一旦進入分店,「導致公司損失向邊個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