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童模仿卡通情節墮樓亡 製作方需賠$8萬 網民:以後點做動畫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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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1名8歲女童因為模仿兒童動畫《熊出沒》情節墮樓亡,事後父母控告陪伴女兒玩耍的小孩及動畫製作公司,兩被告須各自賠償6.6萬人民幣(約8萬港元),兩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法院日前結案,判死者父母要承擔主要責任,但動畫公司仍要負上10%責任,引起網上巨大爭議。雖然製作方和死者父母達成庭外和解,但許多網民替動畫公司抱不平,認為《熊出沒》通過審核才播出,當有小孩擅自模仿已加警示文字的情節而出事,卻反控動畫公司有問題,不禁問道:「以後國漫還怎麼做?」

案情指,女童父母稱女兒是看了《熊出沒》中綁繩跳下的情節,想模仿導致出事。(《熊出沒》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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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事件起於2018年7月26日,8歲杜姓女童和6歲丁姓小孩在家玩耍,死者母親當時也在家中,中午時杜女模仿內地兒童動畫《熊出沒》中,熊大和熊二在身上綁繩往下跳,重演攀岩遊戲的一幕。丁某事發後承認,他們「覺得無聊,想模仿動畫片的情節」,在杜女家中找到一條繩,綁在杜女身上讓她先跳。結果杜女從窗戶墮下,送院搶救後於29日不治。

雖然杜女母親在家,但法院其後確認她有精神殘疾,沒有監護能力。杜女父母之後主張女兒被丁某推下樓,證據是杜女留院時曾說明自己被丁某推撞,不過法院指杜某墮樓後未能確定其思維是否正常,而且問話方法具誘導性,故未採納父母提供的問話影片作證供。

事件最大爭議是,杜女的父母當時除了告丁某,還將《熊出沒》的製作方深圳華強方特(深圳)動漫公司也告上法庭,理由是女兒在「模仿動畫片內的遊戲」,要求雙方賠償逾60萬人民幣(約71萬港元)死亡賠償金。

2019年,四川都江堰人民法院指考慮到死者只有8歲,其父母身患殘疾,僅靠父親打工維生,此類家庭孩子易因父母疏於照顧,對電視播放的動畫缺乏正確認識,故判決兩名原告(父母)要承擔80%責任,丁某及動畫公司各負10%責任,故丁某及動畫公司分別要賠66387.55人民幣(約8萬港元),兩被告均不服上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還重審,都江堰人民法院將丁某父母列入被告,案件於日前結案。唯法院判決書中仍認定動畫公司需負責,法院指公司製作《熊出沒》時,雖對作品內的危險情節及畫面加了警示文字,「唯方式不足以為幼童起到警示作用」,公司未盡應有義務,的確存在過錯,故事件的責任比例上,死者父母佔80%、丁某及其父母佔10%、華強方特公司佔10%。

不過,由於原告已和動畫公司達成庭外和解,法院未要求公司作賠償,只在判決書列明公司方責任,而丁某及其父母仍需向原告支付74487.55人民幣(約8.9萬港元)賠償,丁某父母一度再提上訴,但法院已作終審判決,維持原判,而原告律師表示案件已進入執行階段。

事件在微博引起熱議,網民看到判決書內容後對動畫公司要負責一事感嘩然,認為事件可能連累《熊出沒》被禁,痛批父母竟然將自己不好好教育的責任歸咎電視動畫,「出了事情就要自怪人,就是自私」,更形容如果動畫公司這樣都有責任,內地的優質動畫早晚被禁完。雖然網民同情女童遭遇,但反諷以她父母的邏輯,那「地球的引力」、「批准動畫播放的廣電總局」都有責任,甚至父母本身要負多一重責任,因為「買的樓層太高」。

網民點睇:

+11

網民其後舉出許多例子,稱許多動漫都有教壞小孩的成份,比《熊出沒》更危險,就像「奧特曼(超人)都用暴力解決問題」、「看天線寶寶(天線得得B)害怕爬樓頂上拔避雷針當天線」,替公司抱不平,稱「以後的動畫片都直接變成安全教育片好了」。

網民列舉「高危」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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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內媒指類似事件早有先例,過去江蘇1名7歲男孩和4歲弟弟被朋友模仿《喜羊羊與灰太狼》情節,綁在樹上點火燒成重傷,男孩家人亦曾將動畫公司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動畫公司要負15%責任,賠逾3.9萬人民幣(約4.6萬港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