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隨街小便!身後男子舉動更「惹火」 網民呼恐怖:要傍住屙?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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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街小便不但有礙觀瞻,更造成衛生問題。有港男在網上發片,指有男子在香港鬧市街頭,在公共電話亭旁邊的樹下隨街小便「施肥」,而最奇特的是,小便男被身後的男子搭住膊頭,該男子不時左望右望,不知是否幫忙「睇水」,而過程被路過的途人拍下,影片在網上瘋傳。

影片引來不少網民留言,不少人鬧爆小便男行為離譜「太恐怖」、「X佢老X啦」、「潮流興露J嗎?」有人則指「搭住膊頭,要傍住屙?」。

當時街上有其他途人經過,男子也大模廝樣小便。(影片截圖)
男子通街小便被拍下,而他身後男子的舉動更惹網民熱議。(影片截圖)

男子隨街小便影片瘋傳

有港男在Threads上發片,題為「Ching(師兄)可否收返埋碌X先」,拍下有男子在香港街頭,站在公共電話亭旁邊的樹下,隨街小便「施肥」。而小便男身後,有另一名男子搭住他的膊頭,該男子不時左望右望,不知是否幫忙「睇水」,影片在網上瘋傳。

身旁男子搭膊頭 網民:要傍住屙?

影片引來不少網民熱議,有人鬧爆行為「X佢老X啦」、「太恐怖」、「潮流興露J嗎?」、「係都去後巷先啦」。亦有人留意到男子身後有另一男子動作奇怪,「搭住膊頭,要傍住屙?」、「呢排見到好多人post呢啲,而家興集體屙尿?」、「呢啲情景只會愈嚟愈多,但遊客就會愈來愈少!」。

網民嘲,「搭住膊頭,要傍住屙?」。(影片截圖)
公眾地方隨地大小便,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影片截圖)

公眾地方隨地大小便 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1A)條,任何人不得在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大小便,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其後再犯則可被罰款1萬元。另外,當眾便溺亦有機會構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根據法例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任何人無合法許可權或解釋而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有機會觸犯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