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給女友家用!他策劃假綁架、真報警 後續超傻眼 下場慘了
撰文:田中貴
出版:更新:
為了不想給家用,可以去到幾盡?台灣高雄1名男子不想將薪水上繳給女友,異想天開到謊稱遭到綁架帶走還債,之後還「做戲做全套」跑到派出所報假案。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惟跟進調查後查出有人「自編自導自演」,隨即將「報案人」拘捕。案件在法院審理,裁定被告「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名成立,判處拘役20天,但可易科罰金。
不想將薪水交給女友 報假案謊稱遭綁架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涉案林姓男子因不想將薪水交給女友,於2024年3月18日晚上8時許,林男假冒其他人,透過LINE向女友傳送「我們帶走了(林男)」,過了約3小時,林男跑到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報警,謊稱自己在前鎮區草衙捷運站前方位置,被6名男子強押上車,要求他還債,之後林男趁機逃走。
法官判處拘役20天
警方接報調查,翻閱現場一帶閉路電視片段,驚揭林男由始至終沒有遭到強擄帶走,甚至自行乘搭捷運回家,最終林男承認報假案和交代原因,警員到當場傻眼,同時依法將林男拘捕送辦。
檢察官事後作出起訴,案件審理期間,林男承認罪行,自責想法太過天真,法官裁定「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名成立,判處拘役20天,可以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