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姊妹全被賣到妓院!么女求免扶養九旬酗酒父 法官駁回理由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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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良為娼已是犯法,親生女兒賣到妓院就更加天理不容!台東1名單親媽媽向法庭申請,指控父親從她4歲起就開始酗酒和沒有照顧孩子,到了她14至15歲時,更被父母聯手賣進妓院。如今父親91歲,需入住老人養護中心,每月開支1.5萬新台幣(約3,800港元),她請求法官免除其扶養父親義務。

單親媽媽的三姊亦供稱,當年在父親的指使下,4姊妹全被賣到妓院。法官審理後,卻認為申請人無法證明父親沒有扶養她,加上相信父親不知道她被賣進妓院,認為她仍有義務扶養父親,於是駁回申請,案件仍可上訴。

連同申請人在內,共4姊妹全被賣到妓院。(AI生成圖片)

么女曾被賣到妓院

台媒於今年8月報道,案件在台東地院進行審理,申請人是1名單親媽媽,她表示,自己在4姊妹中排最後,從4歲開始,父親就酗酒和沒有照顧小孩,令她們經常捱餓,需依靠祖母提供3餐。到了她14至15歲,父母將她賣到妓院賣淫,她其後成功逃走,鄰居聞訊報案,母親因而入獄。

申請免除扶養父親義務

事隔多年,91歲父親目前住在台東縣長青老人養護中心,每月費用是3.18萬新台幣(約8,100港元),扣除補助後,每月支出是1.5萬新台幣(約3,800港元),繳款責任由具法定扶養義務的子女負擔,但她是中度殘障和低收入人士,仍要撫養2名成年兒子,當中長子仍在求學,幼子則是身心障礙人士。她慨嘆自己難以負擔房租,經濟出現困難,所以向法庭申請免除其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91歲父親目前住在養護中心,扣除補助後,每月支出是1.5萬新台幣(約3,800港元),繳款責任由具法定扶養義務的子女負擔。(AI生成圖片)

父親供稱不知道么女被賣到妓院

父親卻稱,小孩的確由其妻子和母親照顧,當時家境清貧,他忙於工作賺錢,收入交給母親去應付小孩開支,又指么女其實是被妻子和女婿等人賣到妓院,和他沒有關係,自己當時並不知情。

三姊指控父親說謊

但申請人的三姊指控父親說謊,稱祖母一直工作賺錢,從來沒有見過父親給家用。至於4姊妹被賣到妓院一事,父親不可能不知道。三姊稱曾聽說由大姊帶么妹到妓院,但相信是父親指使,「錢也是父親收的」,只不過父親卸責,將罪責推給母親,令她入獄。三姊形容「我們什麼事情都是父親說了算,我們沒有插嘴的地步,他以前很兇,大家都怕他」。

法官駁回免扶養父親的申請。(AI生成圖片)

法官認為三姊有利益衝突

法官經審理後認為,三姊雖然出庭作證,指控父親沒有養育小孩,但三姊本身對父親同有扶養義務,由於有利益衝突,所以其口供有存疑之處。另外,按照早期社會常情,父母不見得會在子女面前將扶養費交給祖父母,即使三姊沒有見過父親向祖母給家用,都無法證明父親從來沒有支付扶養費。

申請遭駁回

至於申請人被賣到妓院一事,法官亦指,根據當年判決書記載,檢察官指出母親未經父親同意,就將申請人賣到妓院,父親未遭起訴,同黨都沒有指證父親參與此事,法官認為父親的確不知情。由於申請人證據不足,加上父親沒有虐待或侮辱申請人,她沒理由獲免除扶養義務,所以駁回申請,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